苏辰行事迅速,他希望能尽早完成签约手续,以便尽早接手并运营拖拉机厂,同时也觉得尽快定论更为稳妥,避免节外生枝。
而吴厂长对于将工厂卖给苏辰也是满心欢喜。
苏辰准备了两份合同,并告诉吴厂长:“这是我们上次并购轧钢厂时用过的合同改版。”
吴厂长这边则安排工厂的会计师先审一遍合同,自己也在详细查阅。
随后,吴厂长对其助手说道:“你去通知一下公证处那边派人来一趟。”
吴厂长要求必须在公证处人员见证的情况下签约,而不是私下进行。
因为尽管私下签订的合约也有其法律效力,但考虑到拖拉机厂规模的问题,还是尽量严谨操作以防止任何潜在的纠纷。
助理立刻照办,跑出门去联络公证处的人员。
在此过程中,吴厂长与苏辰继续审视着合约的内容。
“这些条款就是这样拟订的,您对此没意见吧?”
“我出五十万元全资接管,同时也不解雇任何一位工人。”
尽管还有许多细节,但主要条目无外乎如此。
苏辰一边指着条款内容,一边解释给了吴厂长。
尽管吴厂长平时并不太参与这类具体文件处理,但他毕竟是厂长,对于基本的内容依然很熟悉。
于是他也俯首细看了合同,随即表示认同。
吴厂长确认之后点点头,“好的,正如我们之前商议的一样。”
见此情况,苏辰也将另一份已签名盖印完毕的合同推到了吴厂长面前。
两位负责人共同检查确保一切无误,并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完成了签订过程。
紧接着,苏辰直接在相应位置签署了姓名并加盖公章。
接着,当看到合同的其他方—吴厂长同样签名并盖章后,合同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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