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喝酒,开始昼夜颠倒,开始三餐紊乱。
我在等,我在等头发长出来,我在等脸好。
我疯了,我要干掉江汓,干掉我父母的仇人。
然后,我会离开这个世界。
————
三个月后,我有一头干净利落的短发,除了眼角的疤,我脸上干干净净。
虎哥为了庆祝我加入他们,特地摆了好大一桌。
我坐在他右边,林菀坐在他左边。
我大大方方举杯:“谢谢虎哥,也谢谢你们!
从今以后,我就跟你们一起啦!”
虎哥笑,他上半边脸仍然戴着半截面具。
我已经不在意。
林菀俨然大嫂派头:“喝完酒,谁也别走,虎哥包了猎场,下午咱去打兔子野鸡去!”
提到打猎我一愣,没多说话,一整杯酒灌进肚子里。
……
下午,b市新开的猎场。
一群人全都兴奋到不行,他们都是道上的人,对打猎这种事尤其狂热。
而我,提枪上马,头一个冲出去。
这事儿,我在江汓的猎场上,还玩儿得少了么?
只不过,那会儿,我是长发,带着江汓的宠爱。
而现在我是短发,除了眼角的那条伤疤,什么都没有。
拿下第三只兔子的时候,虎哥都对我刮目相看了。
林菀不会骑马,只能在一旁看着。
虎哥的伸手也不错,到后来,打下的猎物数量甩了我远远一大截。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下马休息喝水。
那些虎哥的兄弟们都来围着我,一个劲儿恭维我,夸我。
虎哥也不停称赞。
突然有一个手底下的兄弟走过来跟虎哥说:“老板来了。”
虎哥点燃一支烟,长长地吐出烟雾:“好!”
然后,他让我先上马玩儿两圈。
我听话,上马。
可刚没缓几步,觉得不对劲,心里突然多了种感觉。
我一回头,远远地看到他。
他身上穿着衬衫,连侧脸都是潇洒英俊。
在他面前,虎哥那点气场完全不够。
他站着,虎哥坐着,气势居高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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