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天福涎着脸凑到了沈氏面前笑道。
沈氏闻言伸出手捏了捏沈天福的鼻子笑眯眯道,“算你这小猴儿还有点孝心。”
“呀!
好痛!”
沈天福装模作样的皱眉叫唤。
又从腰间解下钱袋向沈氏递了过去道,“娘,这个给你。”
沈氏接过去掂了两掂,呵呵一笑,“想是昨夜里又去那万金赌坊了吧?”
“嘿嘿,知儿莫若母。
娘,你真是我腹中的一条知根知底的虫儿呀!”
沈天福在旁边陪笑道。
沈氏一听收敛起笑容在沈天福头上一拍,“你个小猴儿说的甚话?没个轻重!”
谁知这一拍,却看见沈天福头上那根并头莲金簪。
于是沈氏立刻睁大了眼,一把抓住沈天福衣领道,“你个小猴崽儿,又是到哪里去和那起不三不四的贱妇儿鬼混?”
沈天福心虚,赶忙挣脱出来,快步往厨间走去,一边走一边说,“娘,孩儿委实饿了,我每赶紧吃饭吧,吃过我还要去与走海贩货的陈二哥相见谈事。”
“你这孩子……”
沈氏摇了摇头,自家孩儿的喜好她自然知道。
不过,唉……在这样的世道,还是安身立命最为重要,旁的和这比起来都不值甚么。
作者有话要说:菜中有肉,肉中有菜,我最喜欢。
加个注:勾栏:宋代听戏看曲之所,也有妓女出入其中。
汤:洗脸水,有些会加各色草药,香料熬煮。
我每:每等同于们。
第三回
沈天福在家陪老娘吃过晌午饭,因怕沈氏又拿头上的那根“赛牡丹”
送的金钗说事儿,便忙忙的离了家,到自家绸缎铺上坐了一会子,便叫上自家的铺子上的一个小厮名唤永安的,骑上一匹高头大马,由小厮永安牵着往西城根儿下的顺风客栈而去。
到得顺风客栈,恰巧看见那与他相识的走海贩货的陈二哥正在客栈门口与几个人在客栈门口寒暄说话。
沈天福见状赶忙从马上下来,上前几步向那陈二哥唱了个诺,笑道,“许久没见着哥,心中渴想。”
那叫陈二哥的看见沈天福也笑着抱拳回了一礼道,“沈兄弟客气。
我每且进去相谈。”
一面走一面又将旁边的入伙的几人介绍给了沈天福。
原来这被沈天福称做陈二哥的人年纪约在三十开外,是一伙专一做海外生意的做头人,眼里认得奇珍异宝,为人又爽性,肯扶持好人。
两人在这西城中的一座瓦舍勾栏中相识,又都是爽性的人,彼此脾气相合,便认作了兄弟。
这一次,这陈二哥即将出海贩卖货物,沈天福也入了伙,打算将自己铺子中的绫罗缎匹拿些去贩卖。
两人前日已经商议好今天将这事情议好定下。
于是沈天福随着这陈二哥并那几个一起合伙的商人进得客栈堂内坐下,叫店内小厮上了茶,细细商谈了起来。
几个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间说了一两个时辰,看天色将要暗下来。
那陈二哥便提议几人一起去城中大酒楼吃上几杯儿。
沈天福却说,莫不如去那相熟的西街口的杨婆子家的勾栏吃喝自在。
陈二哥却笑道,“莫不是沈兄弟又想那小月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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