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小说

第二十四章 黑暗与人(第1页)

夺舍!

他竟然夺舍了这只野狗!

沈舟没想到万物附身诀在动物身上的作用竟然是夺舍啊!

刚才他与那野狗精神对峙时便该有所察觉的,可惜这种在异世都不曾见过、只是听过一次的魔功沈舟实是不了解,以至于如今神识已占据这具躯体,才后知后觉自己刚才原来是在进行霸道的夺舍之术,难怪对方精神反抗得如此剧烈!

沈舟哭笑不得,真不知此刻是什么心情。

亏了!

亏大了啊!

他根本只是想试试附身诀的妙用,眼下居然多了一条野狗分身,最重要的是他明显感受到了自己的神识受到了污染!

是的,夺舍魔兽,自己的神识也会沾染上这部分魔兽的气息,即便他将此部分神识召回来,也无法再融入自己的神识了。

这部分被污染带着魔兽气息的神识会影响其他纯净的神识,沈舟可不想因小失大。

而且再用这部分神识去附身植物也不行了,原因也是这部分神识已经不再纯净了,多了魔兽的气息和那只野狗的狂躁。

附身灵植和附身魔兽完全是两种状态。

灵植就像干净的水杯,沈舟的神识沉浸后还能一尘不染地收回来,而魔兽的躯体就像装满的红酒杯,尽管他已将里面的红酒倒去,但他的神识进去还是会沾染到部分红酒残余,再不能将这部分灵识倒回自己的大池塘了。

这点污染对沈舟的神识根本产生不了什么影响,但沈舟不愿意!

以后这部分神识只能吊在体外玩,或是再去附身别的魔兽,亦或者就留在这具野狗体内,真真正正拥有这么具野狗分身。

沈舟:“”

沈舟实难形容此刻复杂的心情。

然而也没有太多时间给他纠结,狗腿下还有一个黑衣人纳闷地睁开了等死的双眼。

沈舟夺舍野狗看似费了番功夫,实则神魂斗争残酷之际,不过眨眼就成,真正费了时间的是沈舟夺舍成功后无语愣神的那两秒。

以至于死神未到,黑衣人纳罕地睁开了眼睛……就看到一双幽幽光,恐怖至极的狗眼近在咫尺,吓得他肝胆欲裂。

就在他以为要亲眼见到死亡的大恐怖时,那狗眼中凶芒更胜,然后——

它就跑了

它竟然没咬断他脖子?!

黑衣人不可置信地看着黄狗窜跑的身影,此狗的度怎么又快了?

而且临死前那凶光,怎的好似这狗在瞪他?

看着逐渐远离的恶狗,想到不知道拐去了哪个巷口还没有追上来的队友,李亚平摸了摸几近僵直的右手,左手捡过枪,眼里闪过一丝还未褪却的惊惧,挣扎了一瞬,还是爬起身再次追去。

然而刚出巷口,眼前平静的街道没有一个活物,那狗已不知逃往何处。

放虎归山啊!

李亚平既有劫后余生的惊魂未定,又有着深深的担忧。

沈舟开着神识导航给自己的狗分身引路,避开人群和摄像头,找到一片树丛茂密的林子钻了进去,心中还十分郁闷。

自己只是想试试新能力。

没想到一个好奇心,这么多天积攒的魂力就全污染了,莫名其妙多了个狗分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当事业狂遇见工作狂

当事业狂遇见工作狂

上辈子,周尧只想当咸鱼,创造了七大传奇IP天神系列,却被他用白菜价卖给了好友。后来家族的产业遭遇危机,他却什么力都帮不上,终于落了个家破人亡的下场,而他...

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双阳在上,三月同天,人类帝国的伟大始于神皇登基,一千年来,人类帝国驱逐兽人威震精灵开辟星宇创造传奇,这是属于人类最伟大的时代!兰特听着学者的赞颂,问了一句,我跟您打听一下,咱人类帝国都这样了,为什么我们一个男爵家,被野蛮人碾着跑?伟力归于神皇,灾难始自魔潮。兰特,超凡者的道路已经明朗,你要以往圣为师,以登神为愿好的,那咱们晚上吃什么?...

穿书后我被女主标记了

穿书后我被女主标记了

私设须知现代abo,beta是普通人,ao含有信息素,同性相斥异性相吸,a有易感期o有发情期。重点女a分化没有两套器官,所有分化都只是信息素变化,生孩子我说行就行黎初出事后,穿进了一本自己刚看完的娱乐圈...

[红楼]林如海贾敏重生了!

[红楼]林如海贾敏重生了!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

我不想变成奥特曼呀

我不想变成奥特曼呀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诸天最强大佬

诸天最强大佬

燃烧气运,可以穿梭诸天,楚毅睁开眼便发现自己躺在净身房里,一个老太监拿着一把刀子冲着自己胯下比划着电影世界大盗600万字精品老书,信誉保障!等不及的可以看看老书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