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天洛和祝久儿的字迹截然不同,萧天洛的原身是个一穷二白的贫民窟小子,哪有条件读写字,他是带着现世的记忆和能力过来,所以一手法依旧保持。
他用笔有力,发笔沉重,呈出来的字个个遒劲有力,真正的字如其人。
反观祝久儿,字迹似绢秀小巧不少,其实笔锋凌厉,和她本人一样,外柔内刚。
祝久儿扭头发现萧天洛正盯着自己的字,漫不经心地说道:“又不是第一次到,还有什么可稀奇的,倒是你,竟写得一手好写。”
上次两人为了协议针锋相对,后来可谓是一气呵成拟成契,但由祝久儿主笔,萧天洛只是在签署时写了自己的名字,不过三个字而已,不出如何。
今天仔细一瞧,萧天洛这一手字极为大气,就是太过磅礴,有些锋芒毕露。
祝久儿也不知道怎么地,觉得这不太对劲,萧天洛是护卫,虽然比家丁要高一等,本质上是出力气活的人,而且居住在那样的地方,父母双失,哪有闲钱去读写字?
要说萧天洛觉得祝久儿违和,主要体现在处理的风格和病秧子完全不搭,并不符合病美人该有的形象,而祝久儿觉得萧天洛违和,是体现在方方面面。
从说话、处理、法、气度而言,完全不符合他的出身,就连一身外露的身手,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学来,祖父曾说在祠堂还险些吃了他的亏,可见其本事。
祖父一生戎马,虽说现在年迈了些,但一生煞气也不是寻常人能应付得了的,一个护卫岂能与大将相比,胜在年轻力壮?祖父摇头称不是,确实是底蕴深厚,他险些拿捏不住。
贫苦出身要练力气,练身手闯出一条路,他能如此就算了,但这字?
笔贵,墨贵,纸贵,寻常人家要举全家之力才能供养一名读人,无父无母,仅靠自己?
眼着祝久儿眼底的疑惑越来越重,神情也变得凝重,她这一冷下来,就像一尊冰美人,身上的寒气冻得他都不敢靠近,心里直道不好。
这女人的感觉也太敏锐了,这不是一个废物美人,有脑子的。
“大小姐是不是好奇小的能写一手好字?”
萧天洛决定主动出击:“小的家贫,哪有多余的银两购买笔纸墨,何况以习武为主,但练字并非笔、纸、墨才可。”
“什么意思?”
祝久儿有了兴致。
萧天洛顺手拿起一边的新毛笔,将柳叶刚送过来的茶水端过来,笔尖蘸水在桌上游龙走凤,那水迹之下,正是与他在纸上写的一样的字迹!
“没笔,就用树枝代替,万物皆可为笔。”
萧天洛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对于贫苦人家的孩子来说,哪有那么多挑剔,小的只以写字为乐,并不准备去参加科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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