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笛想了想,缓缓开口道:“西蒙去到火刃部落之后,凭借他的个人魅力,得到了火刃部落勇士的青睐,是吗?”
雷泽颔道:“不是普通的勇士,而是他们部落族长的儿子,叫做凯斯。”
“自从西蒙成为凯斯的身边人之后,多伦就接到命令,让他去抓捕流浪兽人和招揽部落被毁的人。
让这些人作为前锋,来查探我们的虚实,如果能消耗我们的战斗力那是最好。”
“而火刃部落得到我们部落的消息之后,应该就会派部落主力过来对我们进行清剿。”
“我想问一下,火刃部落距离我们有多远啊?他们大老远过来,就不怕路上有折损吗?不会有人趁他们部落空虚,偷袭他们的部落吗?而且,西蒙是凯斯的伴侣,他怎么能左右火刃部落族长的想法?”
雷泽听完竹笛这些问题,牵着人在凳子上坐下,开始给竹笛解释。
“笛,你应该知道,希瓦部落是被其他部落毁灭的,火刃部落就是其中一个。”
竹笛点点头,然后静静等待雷泽下文。
“据我所知,火刃部落是一个有一千多人的大部落,位置在距离我们部落要走一个月的草原上,他们部落的主要兽形是鬣狗,特别喜欢以多欺少。
火刃部落以鬣狗族数量最多,剩下的其他种族都是他们从外面抓回来的兽奴。”
“他们部落会把兽人分成好几个等级,等级越高的兽人可以拥有的雌性就越多,等级低的兽人只有一个雌性或者没有。”
竹笛听到这里时,挑眉道:“所以,西蒙有很大的可能不是凯斯的伴侣,只是他身边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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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可以这么说,多伦和西蒙并没有结契。”
雷泽把下巴放在竹笛的肩头,继续说:“我之前出去拜访其他部落的时候,听过其他部落说过一两个八卦,有一个关于火刃部落的流言。
那就是火刃部落的族长生了怪病,躺在床上动不了。”
“火刃部落族长的几个儿子为了能当上族长弄得头破血流,最后他们都被凯斯弄死,现在凯斯掌控整个部落。”
竹笛沉默,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他们部落将要面临的灾难,只是一个暴君为搏美人一笑的踏脚石吗?
“那片草原上原本还有另一个强大的部落对火刃部落进行钳制,但他们因为内乱退出草原,导致火刃部落一家独大,他们的野心也膨胀了不少。
他们敢派人过来,肯定不担心有人偷袭他们的部落。”
“我想,火刃部落对我们出手的原因除了西蒙之外,还有可能他想要把势力往森林这边蔓延。
而我们这个新建立的部落,是一块很不错的敲门砖。”
雷泽轻叹一声,希瓦部落不是终结,而是开始。
竹笛窝在雷泽怀里,满脸忧愁,如果火刃部落攻打过来,他们真的有胜算吗?
“雷泽,我之前说雌性也加入战斗,你觉得还行吗?”
见雷泽没说话,竹笛继续说道:“雷泽,我知道兽人不能失去自己的伴侣,但雌性就能接受失去自己爱的兽人吗?我告诉你,失去爱人,无论哪一方,都不能接受。
所以,如果你们死在前方,我们在后方也不会独活。”
“与其这样,为什么不能并肩作战呢?就算兽人和雌性的实力悬殊,但如果十几个有战斗力并且配合默契的雌性对上一个兽人呢?是不是也有胜算?能多杀死一个敌人,对我们来说,都是赚的。”
竹笛的声音有点颤抖,但语气依旧坚定,他与雷泽对视,等待着雷泽的回答。
雷泽内心无比的挣扎,他的理智和感性在极限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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