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着脚走进市区的那天,我上了新闻。
陆家养女,被绑架数月,穿着破烂的衣服,又脏又臭,光着满是伤痕的脚,狼狈地逃了回来,像狗一样。
我看着媒体们的闪光灯冲着我,争分夺秒地抓拍,而我的心早就如同死水一般,再也无法惊起一丝波澜。
从前的时心死了,那个光鲜亮丽、天真烂漫、娇纵鲜活的时心死了,是那些绑架犯,也是陆骁,摧毁了她。
很快,一群身穿黑色西装的保镖从水泄不通的人群中打开一条路,为首的队长叫做弈成,我认识他,缠着陆骁的七年里,都是他把我从陆骁的办公室跟私人公寓里请出去的。
说是请,其实跟拖拽差不多,因为我死缠烂打,因为陆骁厌烦至极。
“时小姐,先生在车里等你,请跟我走吧。”
弈成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时,惊讶了一瞬,他显然没有想到我会是这副惨样。
我点点头,迈出受伤的脚,在路上留下血迹斑驳的脚印,痛觉神经早已麻木,这一小段路程跟我的逃亡之路相比,不值一提。
弈成走在我身后,忍不住开口叫我:“时小姐……”
我没有回答他,可怜我吗?其实他应该庆幸,经过这次的教训,我再也不会缠着陆骁,也不会再给他的工作增加额外的麻烦。
上了车后,我看见陆骁正坐在座椅上闭目养神,细碎黑发被打理得一丝不苟,精致立体的五官,完美到无可挑剔。
是啊,在我消失的这段时间里,他一定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跟轻松,整个人的状态别提多好。
听见动静,陆骁缓缓睁开眼睛,见到我的那一刻,他几乎没有认出来:“时心?”
我乖顺地点了点头,是的,我学乖了,以前我不在乎陆家养女的身份,把自己当成陆家的亲女儿,骄傲跋扈,可如今被绑架后,我才知道,我的命在陆家手里,只要陆骁不拿赎金,我就是贱命一条。
他皱起眉,有些不悦:“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
这个样子?哪个样子?疯子?乞丐?我逃亡了几十公里,日夜不寐,除了绑架犯,我还要警惕郊外山林里吃人的野兽,渴了就接雨水喝,饿了就去翻高速道边儿的垃圾堆,我想这种情况下,任谁都会疯吧。
我知道,他是怪我这个样子出现在媒体面前,会给他的公司带来麻烦,确切来说,是陆家的公司。
“对不起。”
对不起,脏了陆骁的眼睛。
陆骁听我这么回答,先是一顿,随即唇角勾笑:“她说得没错,你果然学乖了。”
我听不懂陆骁在说什么,等到车门关上,车子启动,陆骁忽然伸出长臂向我靠近,我本能抗拒地往角落里畏缩,结果他忽然停住,开口语气嫌弃:“时心,你馊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车内的空间密闭,我身上那股难闻的气味终于被陆骁闻到,是混杂着血液与汗水,在泥土里滚打,垃圾堆里剐蹭后,发酵的味道。
听见陆骁这句话,我下意识离开车座,结果车开不稳,我直接在过道上跪了下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会弄脏椅子的,我只要”
只要跪在这里就好。
好疼,膝盖上,还有那些绑架犯用细细的钢针扎出来的血洞,他们怪我,对陆骁来说我一点儿也不重要,他们要不来赎金,浪费了时间,所以拿我泄愤。
我站不起来,干脆跪坐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
陆骁瞬间怒不可遏:“你这是干什么?回座位上去!”
他命令我,但是却嫌脏并没有来扶我,我只能听话,废了好大的力气撑着身体坐了回去,疼痛,加上这些日子以来的低血糖,我连生理泪水都被逼了出来。
对于我的眼泪,陆骁一向是视若无睹的,他只觉得厌烦,可这次,他竟然破天荒地把他擦过手的手帕丢在了我身上。
我攥紧那块儿干净洁白的帕子,以前我定会开心得要命,可现在,那手帕无不昭示着我的肮脏与残破。
奕成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我低着头,或许他从来没见过这样丢人可笑的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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