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一点不知强过多少自作聪明的蠢物。
常枫小心绕过女尸,径直取过锅铲来到灶台前,一铲子便给这锅肉汤抄了个底。
钥匙这种金属物件,最易落在锅的最深处。
随着铲子翻动,锅中灰绿色的腐肉翻腾。
没了表层凝固油脂的约束,这锅肉羹立时散出一股蛋白质腐烂后的极恶心气味。
和这种气味相比,连旱厕都得自称小巫。
常枫压抑着翻腾的胃液,面无表情地飞快翻动着。
在嗅到这股气味的第三秒钟,他鼻子已经和大脑基本断开了连接。
为了能继续翻找,他甚至启用了我状态。
可即便下了如此狠心,常枫依旧没有在肉羹中找到钥匙的踪迹。
钥匙并没有沉在锅底,随着锅铲搅动,握柄的手上也没有传来触碰异物的感觉。
“难道猜错了?”
常枫不禁陷入自我怀疑。
但很快,他便有了现。
锅铲从肉羹中捞上来了一根特征鲜明的肉块。
这是一根人类的手指。
看其长度,大抵是食指或无名指。
手指上的筋条和血肉尚未被完全煮烂,松松垮垮地挂在指骨之上。
常枫低头看了眼女尸。
女尸双手十根手指皆完好,锅里这根显然不是她的。
如此说来,那个关押、虐待女尸的屋主去向也渐渐明朗。
在某次欺凌后,女人终于忍无可忍,趁着放风做饭的间隙反杀了男主人,并将其剥皮拆骨,精心烩成了一锅肉汤。
烹饪结束,女人安静地吃完最后一餐。
她熟练地将碗筷刀铲清理干净,一瘸一拐着走回卧室,换上最好看的衣服,静静地吊死在了里屋。
常枫迅脑补着全部经过。
然而,这并不能揭示钥匙的去向。
钥匙并未藏在肉汤之中。
除了这锅汤,灶台旁倒还有一堆干柴没找过。
不过看这堆码整齐,垒得比他腰还高的柴火堆,真找起来恐怕又要费很大工夫。
“处理得够干净,除了那根手指,锅里连根大点的骨头都没有……”
看着被自己翻烂的肉汤常枫大脑飞运转。
“那么骨头去哪了?”
他的脑海中立时闪过门外狗窝的画面。
狗窝里似乎散落着不少吃剩的骨头碴……
常枫皱了皱眉,他现自己忽略了一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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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衣服呢?
换位思考,如果他是屋主,八成会将钥匙放在衣服里随身携带。
那么在女人杀死屋主后,将衣物藏在了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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