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另有打算。”
橙发的少女语气平淡,已经恢复了冷酷模样。
“那去地下黑市拍卖?我们已经没有钱了。”
橙发少女看着面前不停挣扎的史莱姆,拍了拍它洁白的身躯,空旷的下水道中立马出现了啪啪的回声。
“我想把这家伙送给玛丽,她一定会喜欢这样的稀罕宝贝的。”
“好吧,那我们要去跟白河要点钱吗?”
菲娜的表情苦了苦:“最近有风声说地下拳场要查封,经纪人给我降了奖金,我可能要没收入养我们两个人了。”
橙发少女沉默了两秒,再次开口:“不,我想和他结婚,不能和他要钱,我听说男人不喜欢总是要钱的女人。”
菲娜想了想:“只有酒馆里那些找不到女人的醉汉会这么想吧?妻子不要钱,怎么生活呢?衣服和饭菜可不会自己从地里长出来。”
又不是谁都和她菲娜一样可以靠双手赚钱,也不是所有地方都和溪流村一样可以抓虫致富,奥兰迪亚大部分情况,妻子都是需要丈夫的财产投入来维持家庭开支的。
只有少部分有能力的女性可以拥有自己的产业,不过用丈夫的钱来置办产业来钱生钱也是可以的。
过去,在结婚之前女性属于旧有家庭,不能拥有自己的财产,而在结婚后,便成了新家庭的女主人,和丈夫共同持有财产。
这种情况下,如果少女和白河结婚,其财产本来就是可以共享的。
不过近些年,帝国文化越来越开明,这种传统也有很多人开始反对了。
反对的倒不是没有独立财产权的女性——在过去那种传统里,她们反而受到了一些相对的保护。
反对的人反倒是一些男性。
也就是菲娜所说的那种“酒馆里的醉汉”
,这些人都是无业游民,对于钱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本身又没什么能力赚钱,喝了点酒就开始幻想有富婆来和他们进行一场财产共享的婚姻。
是的,他们秉持的是“妻子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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