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第二天开堂问案,俩学生都被羁押上堂,这就开审了。
总之乡绅家请了快嘴,说的是头头是道。
核心意思就是,俩学生还是孩子,不明世事。
做下这样的事情不是有意,请求轻判。
苦主家自然是一百个不愿意。
宁愿不要赔偿,也要让这俩遵循“杀人偿命”
这一条。
就这样一直持续到晌午,堂上众人那是又渴又饿。
岳峰大手一挥,今日凡是在堂的全部一碗水和一份饭食。
这唯独漏下了一上午都嘻嘻哈哈的俩学生。
这俩学生当表少爷也有些日子了。
怎么受得了这个苦楚?于是当堂就问了,我们的饭食呢?
岳峰听了也不恼,挥了挥手,然后就有两份稍微丰盛些的饭食给了这俩孩子。
俩人也不道谢,还挑挑拣拣,说这说那的。
最后呢,去拿筷子的时候发现筷子一正一反。
当时也没怎么在意,顺手就给变换回去了,刚准备开吃,就听到堂上惊堂木啪的一声巨响。
却是岳峰看到俩学生把筷子换正后突然的就正襟危坐拍响了惊堂木。
然后岳峰就下了判词“堂下二被告,公堂之上嘻嘻哈哈,全无犯律自悔之心。
更是知道饥饿讨饭,亦是明白筷子上圆下方,寓意天地至理。
既已明理怎可以孩童视之?
当行成人之法,按《大明律》伙同他人虐杀致人死亡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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