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阮桉晋走了许久,椋笙心跳才渐渐安稳下来。
一连灌了好几杯茶水,他才想起,原本叫阮桉晋过来可不是单纯的吃饭,而是有事商议。
现在正事一句没提,人就送走了?
椋笙懊恼的拍了拍脑袋,目光扫到桌上的白牡丹时不自觉的软了软。
反正还有时间,不着急,来日方长嘛!
这么一想,椋笙豁然开朗,心情松快不少。
阮府的生活比起南风馆可自由多了。
早听说阮桉晋赎了个绝色小倌,不少丫鬟小厮都扒着溯风居外张望,这一见便丢了半颗心。
整整一下午,溯风居的门槛都被踩下半寸。
而身为流言中心人物的椋笙却是该干嘛干嘛,看书写字画画呆,过的十分充实。
南苑柳安庭
在叶卿第四次听到下人议论起椋笙后,终于沉不住气。
他倒想看看到底是个什么神仙人物,能一来就盖过他的风头!
特地束上了阮桉晋送的金丝珐琅冠,叶卿风风火火的杀去了溯风居。
人还未至,椋笙便闻到了一股子浓腻的香粉味,鼻头痒,不由打了好几个喷嚏。
指尖狼毫顺势一哆嗦,溅下一滴浓墨,平白污了这幅即将完成的山水图。
“我今儿个倒要看看这新来的到底是个什么绝色!”
飞扬跋扈的声音在门口响起,叶卿提起袍角,故作姿态的抬起下巴,一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模样,压根不拿正眼看人。
“你就是那个南风馆的小倌,叫什么,椋笙?”
椋笙不急不缓的搁了笔,理了理衣袍,细长的眉峰微蹙着,似乎还在惋惜那幅画作。
“在下正是椋笙,请问,阁下是哪位?”
来者是客,虽然无礼了些,椋笙初来乍到的也不好跟着计较。
叶卿冷冷一眼扫去,正想讥讽几句,目光在触及到椋笙那不俗的面容时,差点崴了眼珠子。
他就站在黄梨木桌案后,长身玉立,眉目疏朗,像盛夏夜繁星点缀下的一抹纯粹月光。
是能看到却触不到的绝代风华。
可惜叶卿读书少,找不到那么多好听的词。
所以…
卧槽!
这人真好看!
好想偷回家养!
便宜阮桉晋那个狗东西了!
他也配?!
当然,这些粗鄙之语叶卿只敢在心里叨叨。
只见被美色晃了眼的他笑吟吟的凑近椋笙。
“呀!
你就是椋笙啊,生的可真好,我叫叶卿,比你来的早,你可以叫我叶哥哥。”
“你在这住的可还习惯?阮桉晋那厮有没有欺负你啊?要是哪里过的不舒服你就告诉我,叶哥哥我替你收拾”
亲眼目睹叶卿变脸比翻书还快,椋笙心中暗惊,还未反应过来,手腕就被叶卿一把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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