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你不能只图自己好,还能让对方也感觉到好,不然,这个游戏玩不到头。
所以,最好的婚姻是彼此都能为对方提供有用的价值,俗称你好、我好、大家好。
但我真的觉得在这段婚姻里,我已经得不到我想要的价值了,我必须逃离。
我自认为我比小川要敞亮得多,我能正视自己的自私,我承认就是不想再消耗自己了,我要及时止损。
而且,我也没有想着分手了,还要去讹对方一把。
我甚至认为毕竟相爱过,也犯不着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而不择手段。
相爱的时候,不都是为了让对方过得更好一点么?
可小川却讹上我了!
这就是我曾经要赴汤蹈火的爱情,真的好讽刺。
“那你给我七万块钱吧,弄丢的那三万块钱,我认。
所有的财产归你。”
“火塘宝,你要搞清楚是你要离婚,不是我想离婚。
再说了,离了婚,我还呆在这干嘛?”
“那咱们走法律程序吧。”
“都行。”
小川一脸的死猪不怕开水烫。
太恶心了,实在是太恶心了。
如果有钱,我真的是一秒钟都不想耽搁了,给他十万块钱,让他立马从我眼前滚蛋!
我真的没法想,人还是从前的那两个人,从两情相悦到相看两厌,会变成这样子。
但十万块钱啊!
对于我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
我和小川闹离婚的事,闹到了爸妈那里。
是我自己先说的。
原本我是不想让父母插手的,婚姻这个东西,冷暖自知,真的不需要别人插手。
可是,我做梦也想不到,我离婚的阻力会有那么大。
估计小川也是看到我离婚的决心,他坚决不松口少一分钱。
我希望父母出面做做小川的工作,让他能降低一点自己的要求。
不管怎么说,小川对我的父母还是充满感激的,说我爸妈就是他的再生父母。
我想着离了婚,他也就不用孝顺我的父母了。
离婚降低一点要求,也算是给了我爸妈面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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