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不,不然咋有天伦之乐一说呢。
要不你还是别出去了吧。”
我趁机劝小川。
我和小川就我们的未来讨论过很多次了,可意见一直不能统一。
我的意思想是让他留下来和我一起摆夜宵摊,生意做好了,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
好多同行,也都在城里买房子扎了根。
而且摆夜宵摊这种生意,夫妻一起干活才是最好的黄金搭档,配合好了,人也没有那么累。
咱也不指着大财,能过好咱的小日子就行。
暂时买不起房子,咱就先租房子嘛,先把娃儿接出来读书,咱一家三口就不用分开了。
并且小川也有餐饮经验,我觉得我们应该可以把生意做起来。
“你看啊,就算海子那能买到船。
咱俩一起过去干的话,欢欢就还得当留守儿童。
转到广州去读书的话,这不现实。
一家三口在那不到四个平方的小船上一起吃住,根本就挪不过来。
而且,就算欢欢能跟我们一起吃苦。
我们天不亮就出船了,欢欢怎么上学?”
“我开过餐馆,我都是请的大厨。
让我来做你这个生意,不还得去学大厨?”
“那你就去学啊。”
“不学,一个小夜宵摊,再折腾也挣不了几块钱。”
看来无论怎样,我是改变不了小川了。
“那你到底打算怎么办?总不能就这样等着海子给你买船。
再说了,下学期欢欢就上三年级了,我也不希望她一直当留守儿童。”
正在地里看西瓜的欢欢听到我们在说她读书的事,跑过来问我:“妈妈,我可以去城里读书了吗?”
“问你爸爸吧。”
我没好气地回答欢欢。
明明不是孩子的错,我还是犯了大部分父母的通病,在孩子面前,不能好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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