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春正月,命弟巴雅拉、长子褚英率师伐安褚拉库,以其贰于叶赫也。
冬十月,入贡于明。
十一月,布占泰来会,以弟之女妻之。
己亥春正月,东海渥集部虎尔哈路路长王格、张格来归,献貂狐皮,岁贡以为常。
二月,始制国。
三月,开矿,采金银,置铁冶。
哈达与叶赫构兵,送质乞援,遣费英东、噶盖戍之。
哈达又私于叶赫,戍将以告。
秋九月,伐哈达,攻城克之,以其贝勒孟格布禄归。
孟格布禄有逆谋,噶盖未以告,并诛之。
辛丑春正月,明以灭哈达来责,乃遣孟格布禄之子吴尔古岱归主哈达。
哈达为叶赫及蒙古所侵,使诉于明,明不应;又使哈达以饥告于明,亦不应。
乃以吴尔古岱归,收其部众,哈达亡。
十二月,复入贡于明。
是岁定兵制,令民间养蚕。
癸卯春正月,迁于赫图阿喇,肇祖以来旧所居也。
九月,妃那拉氏卒,即孝慈高皇后也。
始妃有病,求见其母,其兄叶赫贝勒不许来,遂卒。
甲辰春正月,伐叶赫,克二城,取其寨七。
明授我龙虎将军。
乙巳,筑外城。
蒙古喀尔喀巴约忒部恩格德尔来归。
丙午冬十二月,恩格德尔会蒙古五部使来朝贡,尊为神武皇帝。
是岁,限民田。
丁未春正月,瓦尔喀斐悠城长穆特黑来,以乌拉侵暴,求内附。
命舒尔哈齐、褚英、代善及费英东、扬古利率兵徙其户五百。
乌拉发兵一万遮击,击败之,斩首三千,获马五千匹。
师还,优赉褚英等。
夏五月,命弟巴雅拉、额亦都、费英东、扈尔汉征渥集部,取二千人还。
秋九月,以辉发屡负约,亲征,克之,遂灭辉发。
戊申春三月,命褚英、阿敏等伐乌拉,克宜罕阿林城。
布占泰惧,复通好,执叶赫五十人以来,并请婚。
许之。
是岁,与明将盟,各守境,立石于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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