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小说

第71章 胡桃行秋况久填词对诗天权凝光忽降贫府送光(第1页)

这场久负盛名的对峙大赛只有两个人,成名主要是因为一个是飞云商会的二少爷,另一个是往生堂颇有名望的堂主。

行秋热爱武侠小说,一身侠肝义胆,儒家圣学典籍所读不少,之后还加入了古华派,十三四岁闯荡江湖,行侠仗义。

不少商人都表示过被行秋帮助过。

从诗才文学到待人接物都儒雅有方。

反观胡桃则完全不同。

天生聪颖,却鬼马精灵。

心较比干多一窍,神如鬼斧胜三分,博才好学但爱做暗黑打油诗,言行古怪,认石为宠,指鹿为马,站在山头上唱渔歌,站在竹筏上唱山歌。

午夜写诗,白日奔走,犹如鬼魂来去自如,俨然是个甩手掌柜,除了在葬礼上亲自带领仪倌队伍走过街道,基本在堂内找不到她人影儿。

胡桃行侠仗义之处较少,吓人地方颇多。

在夜晚赶山的人,看到蝴蝶几只,随后胡桃的身影如鬼一般冲了出来,吓人半条命,见到对方这样胡桃还有兴致为对方写上打油诗。

胡桃因为他奇思诡异的诗歌抒方式而出名,虽然奇特接地气,但朗朗上口,被璃月的孩子们广泛传颂,甚至有说书人上门打听。

行秋和胡桃作诗风格完全不同,一个古典文雅,华美工整;一个莫名其妙混乱无比,不甚雅观,仔细一品却觉得奇有乐趣,胡桃出其不意不按照常理出牌的风格经常乱拳打死老师傅,让行秋哑口无言。

他们这场比试从璃月港到华光林,从天衡山到荻花洲,再从无望坡到轻策庄,每一处人家都听过他们两人对诗的风采,可谓是精彩绝伦,有时路过的好友也会被他们拽住,充当挡箭牌。

经此一役之后,行秋也变成了胡桃在香菱之外更熟悉的一位朋友。

而胡桃的这位行秋朋友身上也同样有一块神之眼,是水元素神之眼。

俞洲听明白了,这两个文化人就好比李白遇见杜甫,刘禹锡遇见柳宗元,白居易遇见元稹。

属实是“同心一人去,坐觉长安空”

了。

“整个璃月港能跟我对得上是的也就行秋一个了,而且面对我那么刁钻的诗句,居然还能一字一字接下去,真不愧是他。”

胡桃感慨地说,但很快她又把眼神转过来,带着喜色说:“但我今天又认识了你,你的文采根本不输行秋。”

她坐下来拍了拍俞洲的肩膀,眉飞色舞的说:“以后出门呢,我也可以拽着你去玩了,行秋经常要跟重云出门拒绝我,但你一个人在这边也没什么朋友,正好跟我一起。”

俞洲心里苦不堪言,心说大少奶奶的还是饶过我吧,我一招架不住你这性格跳脱的,二也不会你说的什么嘉赏诗词,三我还不能在璃月待很久的,7天后我还要回蒙德呢。

但看着胡桃兴致勃勃的样子,俞洲涌到嘴边的拒绝还是咽了下去,都说男人情商高,就是要宠会哄,可千万不能再把哪个女孩得罪了,这样他就真跟老姐说的一样注孤生。

“钟离先生好不容易回来,下午又要出去吗?”

钟离把手中的红木筷子放在白瓷筷枕上,这道名菜他只吃了两口,算是尝了个鲜味。

“中午在琉璃亭吃过了。”

钟离起身:“你们不必在堂内等我,我下午有约。”

这道菜,是新月轩掌勺大厨亲自烹饪,江湖名叫“白扒四宝”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变身荒野女主播

变身荒野女主播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奶娘

奶娘

为了生活,我被逼做起了一名奶娘,我所做的奶娘,除了给小孩喂奶,还给那些有需要的大人。...

女道君[古穿今]

女道君[古穿今]

仙宗小天才渡劫失败,魂穿成现代小网红后。非常美貌刚毁容。一线别墅烂尾的。身为老板欠债的。墨仙仙从头再修仙,这都不是事儿道君的现代修仙生活,就是这么滴变幻莫测,且刺激。有修仙世界穿梭,...

摸金:我当寻龙魁首那些年

摸金:我当寻龙魁首那些年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

快穿反派话不多

快穿反派话不多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苏殷自从被绑定反派系统以来就勤勤恳恳的完成任务,无一失手。每一次任务都完成的非常完美,成功取得人人喊打的反派Boss头衔。当然最后他也成功的被主角干掉了,再一次印证了反派死于话多的真理。真是可喜可贺可喜可贺。可是有一天主脑突然告诉他,由于许多反派死的太冤,集体暴动导致世界不稳,让他去改变反派的命运。exm???这活可不好干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快穿反派话不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