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前世的自己对楚依然的了解比较片面吧,任晴倒是对楚依然的决定没有异议,反正早晚都要看的,点头应好。
任晴低头看平板的时候,楚依然忍不住打量任晴。
上一次见面的时候,任晴未施脂粉却明艳动人,这一次任晴竟然化妆了,是那种很精致的素颜妆,乍看上去妆容很淡,但细细看来却比素颜漂亮不少,气色提高了,脸上更是像是加了一层滤镜般越看越漂亮。
任晴这么会化妆?!
楚依然更震惊了,等聊完小说的事情,待会儿和任晴聊下化妆~
不过她最震惊的还是任晴佩戴的饰。
因为大悦城里空调开的比较足,室内温度很暖和,任晴穿着一身小香风的黑白色格子条纹薄外套,显得简洁又大方,这件衣服袖口不长,正好露出了白皙手腕处的梵克雅宝四叶草红玉髓手链。
白皙的肌肤、玫瑰金加上红玉髓,将任晴的肌肤越显的白皙细腻。
楚依然再仔细一扫,就看到了任晴身上不止带了手链,还佩戴了项链、耳钉和戒指,是一整套的饰!
黑白色是最简单的颜色,但配上红玉髓饰,完全像是点睛之笔,让她身上有了鲜艳的色彩,显得极为吸睛。
如果楚依然没记错,这四件下来要十万了!
拿了那么多包装盒回去后,楚依然就上网搜了搜,本以为是柜姐多给了任晴饰盒,等上网一查才确定很多奢侈品的包装盒都是一物一盒,没有多余的包装盒,也就是说任晴买一件饰才能配一个饰盒。
想到自己拿的那么多饰盒,楚依然有些难以置信,她无法接受任晴会买那么多奢侈品!
楚依然还抱着侥幸,想着任晴也许买的都是最便宜的。
可现在看到任晴全身配套的一套饰,绝对不是楚依然所认为的最便宜的那一批,任晴一定是按照自己的喜好购买的,心中百味杂陈,但也算是一种激励,让她对自己的写小说生涯充满了兴致勃勃。
写小说比楚依然想象中的更有前途了了!
楚依然目光灼灼地看着任晴低头看自己的小说,完全没有被别人看小说的羞涩感,而是充满了期待。
任晴感受着楚依然的注视,面色波澜不惊地看完了平板上的短小开头,心中咯噔一下。
糟了,如果现在把自己对这个开头的想法就告诉楚依然,对方怕是连晚饭都吃不下了。
就在任晴纠结之际,救命的服务员端着凉菜上来了。
任晴看完开头的最后一个字,将平板放在一旁,镇定地对楚依然道:"
楚依然,我们先吃晚饭,吃好了再详细聊你的开头。
"
对开头的评价,显然不是一句两句话可以说清楚的,楚依然闻言点点头:"
好,先吃饭。
"
第一个菜上来后,后面的菜很快都陆陆续续端了上来。
丝滑的白切鸡,糯糯唧唧的长条年糕配上新鲜味美的黄鱼,细切、味道恰到好处的干丝,外焦里嫩的黑椒牛仔粒,清脆可口的油炸杭白菜,口感厚实又胶质感的宋嫂鱼羹,每一道菜虽然比任晴更喜欢的口味稍微重了一点,但整体都不错,是值得二次光顾的一家店。
两人吃的投入,偶尔喝一口奶茶,连话都没有怎么说,就专心干饭。
任晴觉得自己在金水湾的餐厅吃饭,固然每一道菜都是自己喜欢吃的,但顿顿都那样吃未免冷清了,偶尔能和三两个朋友这样组一组饭局未尝不可。
突然很想楚依然有写作的天赋是这么回事?经济独立了,任晴就可以时不时约着楚依然出来聚餐啊~
可刚刚看楚依然写的内容,为什么有一种她写的开头是一滩烂泥的感觉。
只要一想到楚依然写的开头,任晴就觉得对方比自己还没有靠写小说暴富的实力。
算了,不想了,先吃饱再说。
吃到一半,任晴的手机响了。
喜欢中奖三十亿后请大家收藏:()中奖三十亿后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养了自己十几年的父母,居然不是亲生的,而这一天,亲生父亲带着亿万家产来接自己...
预收顶流的替身前妻会通灵求收藏苏锦霓是福德寺供奉的一只瓷做招财猫。意外穿越,成了被寄养道观的四岁女童。小道观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穷得连香火都没有。眼看就要朝不保夕,她一捏小猫爪,要不要不还...
青铜之路太过漫长吊打各路大神王者又太过寂寞青丘之冥的灵魂不会永远漂泊旅途,永无止境...
穿越到仙侠世界,成为一方魔门老祖。徒弟弑师,圣僧为邻,这些王渊根本不在乎。因为,世界就要崩溃,穿越的大门已经再度打开。且看王渊如何在仙侠世界带领穿越的风潮而修真者们又是如何拳打星舰,脚踩巫师,横行...
西汉征和二年(前91年),汉武帝年迈昏聩,觉得总有刁民想害朕,太子刘据竟然也被汉武帝怀疑,于是大肆排查巫蛊之事,刘据性命及太子之位岌岌可危,穿越成为汉武帝亲孙子的刘进,感觉自己脖子发凉。坐不住的刘进不顾自己刚出生的儿子,赶紧跑去东宫找亲爹刘据商量着爹,要不咱爷俩造爷爷的反吧,不然咱全家保不住啊!...
二本扑街码农重回高考初年,能上演何等惊人的火箭攀升速度一个在88年广交会上用大哥大的大佬,是否比2018年开黄金柯尼塞格的土豪,更像一个羡慕值黑洞吸干方圆十里的眼球是的,这是信息和传媒大佬最好...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