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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女朋友(第1页)

春天的校园是生机勃勃的。

新抽出的梧桐树叶子像天鹅绒一样柔软,仿佛大地延伸出来的的渴望。

麻雀在上面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听诗人说,那是他们在唱歌。

下课铃声响了,大地变得喧闹起来。

成群结队的同学们从江彩云身边走过,偶尔会有人问一句:“你妈走了?”

江彩云只是呆呆地立在原地。

她不知道刚才自己的态度会不会影响到妈妈的决定,如果她的态度让妹妹从此前途渺茫,她是一辈子都会很内疚的。

她不知道母亲现在到了哪儿,或许是回家了,或许在镇上买东西。

不一会儿,上课铃又响了,同学们一窝蜂涌进了教室,她只得慢吞吞地往教室踱过去,像一只背了重重的外壳的蜗牛。

她无声地推开教室虚掩的门,英语老师一脸慈祥地请她进去,然后大家以一种看外星人的眼光看着失魂落魄的江彩云。

邻桌一个男孩子递过来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怎么了???”

许多的疑问号,江彩云没有搭理。

看那熟悉的字迹,就知道是林子建写的。

林子建是个不务正业的学生。

这是班主任刘老师给他的评语。

他家就在镇上,开了个超级大的超市。

当然这个超级大只是就镇上的规模而言,要是放县城或是更远的省城,那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虽然家庭条件优越,可是林子建却坚持住学校。

学校条件简陋,还经常没有热水洗澡,可是他舍不得搬回他的温暖舒适的家里去,用他的话来说:“要和同学们朝夕相处,争分夺秒。”

林子建和江彩云一见钟情。

当然这也是他自己说的,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

在同学们眼里,江彩云就是一个高傲的长公主,高贵而又威严,一般人不会搭理。

可是林子建死皮赖脸地对外宣布:“江彩云是我女朋友!”

江彩云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着重警告过他,鄙夷地说:“我见过不要脸的,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这句话,后来就被贴在了学校的公告栏的背面,成为了当时风靡全校的流行语。

虽然林子建的追求之路经过了这么一劫,可是仍旧死性不改,不过还是有所收敛,将明目张胆的追求改成了默默无闻的关注。

不过偶尔还是有风声传来,说喝醉酒的林子建在寝室开起了诗歌朗诵会,大概内容就是:“上帝,我欲与云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云绝!”

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让人好生无聊。

于是有人起哄:“子建,能不能再丰富一下内容呢?比如,换点口味重点的。”

起哄的是刘大海。

他平日里和林子建是可以共一条裤子穿的,所以说话根本就没有什么顾忌。

“什么?”

林子建扔掉手上的啤酒瓶,径直朝他冲了过来。

幸好那质量比较好的啤酒瓶只表演了几个翻跟斗的动作之后就沉寂到墙角去了,口里吐着白沫,估计它的末日已经到了。

“别,别,没说什么,林哥,大哥,别生气。”

那个渴望欣赏到另一种风格的刘大海此刻像一只秋天的寒蝉,说话都不利索了。

“别以为我没听见,像你这样的小猴子,别玷污了我心目中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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