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罗华神色愤怒,大喝一声,一脚踢向袁韬。
袁韬满脸不屑,他现在的体魄远胜常人,皮糙肉厚,普通人踢他,就像是挠痒痒一样,别说是一脚了,就是七八十脚,顶了天也就是蹭破点皮,根本伤不了他。
所以,他压根就没将罗华那一脚放在眼里。
只是下一刻,他便意识到了不对,因为,他看到了一个红色的高跟鞋。
那个高跟鞋,正穿在罗华的脚上。
如果说,一个男人穿高跟鞋,已然很离奇了。
更为离奇的是,那个高跟鞋上,染满了鲜血,汩汩鲜血从高跟鞋上流淌而下,化作浓浓血雾。
“诡物?!”
与此同时,袁韬也从那双高跟鞋上,感受到了强烈的血腥阴邪之气,绝对是诡物无疑。
“你怎么会有诡物?”
袁韬大骇,他不明白,罗华一个普通人的身上,怎么会有诡物?
旋即,他便反应了过来,看向苏逸:“是你,对不对?”
与此同时,袁韬疯狂挣扎起来,意图挣脱苏逸的钳制。
“是啊!”
苏逸笑道,竭尽全力以阴影束缚着袁韬,为罗华争取时间:“只可惜,你知道的太晚了。”
那双红色的高跟鞋,自然是血高跟。
他在击杀美人蛇后,意识到老龙山太过危险,便暗中将血高跟借给罗华,好让他有一定的自保能力。
没想到无心栽柳柳成荫,最后竟然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正如袁韬所言,此时的他早已是强弩之末,先前与伥虎厮杀,几乎耗尽了他全部力量,所以若无罗华,只要袁韬耗尽他最后一点儿力量,死的绝对是他。
但现在嘛,死的只能是袁韬了。
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
好人,有好报!
“砰”
闷响声中,罗华一脚,径直踢在袁韬的大腿骨上。
“啊……”
百斤之力落下,纵然以袁韬的体魄也无法承受,伴随着一声凄厉的惨叫,袁韬的大腿骨生生被罗华一脚踢断。
袁韬更是被巨大的力道踢倒在地上。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
无需虚伪,无需掩饰,在这末世和异界里释放你自己。变异猩猩,曼妙精灵,苟活人类,美女,大人物,强者交汇出一幅幅画卷,血淋淋的现实,绝不妥协。...
...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当秦衍撕了系统,开启自主任务,就放飞了自我,不拘一格手撕白莲绿茶,脚踹渣男,嘴毒四方。蠢萌神兽主人,不好,敌军有系统。秦衍淡定如山不虚,我有你这个吃软饭的小北鼻。蠢萌神兽主人,他的金手指好腻害,我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