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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七十年代的“朦胧诗”
很红,特别受到大学生的推崇,南有黄翔、北有北岛,这二位绝对的朦胧诗先驱派啊。
哈哈,倒挂葡萄架出自哪本书应该都不陌生吧?
第十四章
闫宝书是个非常相信因果报应的人,尤其是在感情方面,他实在无法做到欺骗。
偷偷喜欢是什么样的感觉闫宝书不是不知道,而眼下春凤就站在不远处,一副含羞待放的模样,哪怕是对待感情再木讷的人也会有所察觉。
“完了完了,这要是让陈宏兵瞅见,你那一口牙肯定保不住了。”
巩小海很不合时宜的开着玩笑,压根就没有发现闫宝书眼中闪过的焦虑与不安。
闫宝书没搭理巩小海,反而迈着笨重的步伐踩着厚厚的积雪朝春凤走了过去。
临近了,春凤明显变的紧张起来,她原地不动,双手揣在黄色补丁外衣的口袋里,时不时的会动上一下。
闫宝书暗自叹息,能被一个人喜欢是一种荣幸,但很可惜的是,闫宝书没有这个福分,他没办法给予春凤想要的未来,更没有承担起这份感情的勇气。
或许,春凤并没有考虑到这些,可那是因为她还小,在感情方面存在着很多盲区;而闫宝书不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成年了,是经历过感情风波的人,所以比较起春凤来,他要想的更深更为长远。
可爱的年代出可爱的人,在一切都还来得及,在春凤还没有打算在闫宝书这颗歪脖子树上吊死的时候,闫宝书必须要当断必断的将这段感情扼杀在摇篮当中。
“同学你好。”
闫宝书止乎于礼,并未显得多么热络,反而给人一种刻意的疏远。
春凤在面对闫宝书刻意的疏远的同时明显一愣,眼中的失落十分地明显。
方才的羞赧不见了踪影,春凤微微低下头,轻声道:“宝……”
春凤很艰难地顿了顿,“闫宝书同学,欢迎你回来。”
闫宝书微笑道:“谢谢你。”
说完,闫宝书迈开步子越过了春凤朝学校的方向走去。
闫宝书没有一步三回头,反而加快了步调,这让追在他身后的巩小海非常的懊恼,直到他追上了闫宝书后,耷拉着一张脸抱怨道:“闫宝书同学,你走这快干啥,为了追你,我灌了一鞋克朗的雪。”
巩小海单腿着地,一手扶着闫宝书的肩膀一手脱了右脚上的棉乌龙倒雪。
尽管如此,巩小海那张嘴依旧闲不下来,“你刚才那是干啥呢,咋一点都不给人家姑娘留脸啊。”
闫宝书斜眼看他,“你知道个屁,赶紧把鞋穿好,要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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