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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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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916:38:31(第47楼)

38)

这回我才知道,出差去巴黎也不单纯是轻松的美差,公务舱的跨洲旅行和市中心的豪华酒店也都不是白白享受的。

林晰平均每天工作12小时,周六有时也要开工。

不过这一点也无碍于我们的幸福。

每天早晨我都会在他的亲吻中醒来。

吃早饭的时候,他会去Aunomdelarose(以玫瑰的名义)给买我一束玫瑰,嫩粉色的苏醒玫瑰,白色的芬德拉,浅橙色的舞后,酒红色的樱桃白兰地,淡紫色的海洋之歌,肉粉色的戴安娜,粉中带白的玛丽亚,白里透粉的蜜桃雪山,桃红色的瑞普所迪,紫红色的米兰玫瑰……柔软剔透的花束渐渐摆满了整个房间,叫人心都酥软了,然后慢慢的也变得如那些沾着露珠的花瓣一般澄澈而干净。

上午我们去博物馆,Orssay,Louvre,Gallerienationale…我终于看到了J.B.Corot的作品,不是在MET,而是Louvre,最好的那一些。

第一次知道了颜料也可以表现那么多种轻烟薄雾般的灰色,让画面静谧优美的像略带诗意的梦境。

中午在塞纳河边的小餐馆吃饭,总是坐露天座,看着行人和河上的游船。

喝一杯espresso,吃一块黑巧克力。

下午四处闲逛,或者哪里也不去,搂在一起午睡,直到柔和的风吹开窗帘,红色的晚霞出现在埃菲尔铁塔的后面。

晚上穿华丽的衣服在Montaign街那间有着一万支水晶灯的饭店用餐。

去歌剧院听女裁缝唱起我的名字叫咪咪,鲁道夫对咪咪诉说“odolcevisodimitecirconfusoalbalunar月光如纱般轻拂着你的脸庞”

,一直到哲学家柯林的咏叹调,永别了,我的外套。

PrettyWoman当中Edward对Vivian说的话是真的:第一次看歌剧的人反应是很两极的,不是极端热爱,就是极端讨厌。

我一定属于前面一种。

而普契尼的《波西米亚人》在我心里将永远代表者爱情和巴黎。

然后,戏院散场,夜渐深沉,即将来临的深深的夜,显得从来没有过的性感和沉醉。

三个礼拜之后,我先一步回纽约,而林晰要在那里呆到十月中旬。

我们仿佛刚刚渡完蜜月又要分离的新婚男女,在机场走走停停,难分难舍,一直到广播里响起lastcall,才真的分别。

我隔着玻璃远远的看他,满心想着不远的将来有多少美好的日子等着我们一起去体会,美好的就像刚刚过去的三个礼拜一样。

浑然不知命运又有怎样的转折等我去经历。

回到纽约家里,我打开电脑查收邮件,公司邮箱里塞满了各种forward来cc去的信件,一封一封看下去,无关紧要的统统删除。

有一封的标题是Hello,发自一个不熟悉的地址,我看也没看就拖到Trash,拖完之后纳闷儿,好像刚刚看到在preview里显示的是一句中文句子。

又去垃圾桶里找出来看,信里写着:你好,你是程雯璟吗?我是周君彦,我在纽约。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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