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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他自个经商,但对那些有真才实学的读书人很尊敬推崇,所以在认识了那个腹有诗书的好友后才有点迫不及待地想将其介绍给家人。
在他看来,好友人品才华均是上等,配上小妹再合适不过了。
郎才女貌,不是读书人一直向往的么。
元姵若是听到张仲之的心声,肯定嘲讽:你那个大才子好友可不单单是要求郎才女貌而已,人家是有大追求大高尚的人呐,喜欢的是品貌兼备的才女靓人儿,讲究的是心灵共通,柏拉图式交流。
她笑了笑,口上应道:“现在的学子不都讲上个摩登时尚么,二哥若是有机会的话,带人到那些名流的咖啡馆西餐厅什么的地方聚聚不就行啦,大家乐呵乐呵关系也好嘛。”
拉上圈里的一众公子小姐,顺便相个亲看看人不是随手的事儿。
躺在沙发上躲懒的张仲之眼睛一亮,坐起抚掌道:“这主意不错呀!”
“就相当于开个趴体了,只不过地点从家里挪到了外面高档的所在,说不定那些少爷小姐们更喜欢这调调。”
元姵继续出主意。
张仲之点头若有所思,他想的更多,以往聚个会一般都请到家里安排,但仔细想想在外面效仿洋人开个派对也不错,年轻人现在基本上都喜爱讲究跟上潮流。
不说平时圈子里的人拉拉关系,就是商场上一些人情来往之类的用这种形式经常聚聚也挺好。
看张仲之陷入思绪,元姵心中赞叹不愧是经商鬼才,聪明。
当下的会所一类的地方还不存在,男人们出来谈生意打交情去的最多的还是鱼龙混杂的百乐门。
元姵本来是想将见许之昂的地点改到外面,她好有其他操作,也避免张父对大才子‘一见钟情’之下坚决许配女儿的情况发生。
然而现在既然无意间涉及到茗流会所这种后世概念,看张仲之也略有所悟,所幸继续说道。
“现在年轻人都讲究新进,大上海正经上档次的地方他们都喜欢,不过那些场所不是小就是乌七八糟的,要是有个地方能与时俱进高端大气且提供他们吃喝玩乐一条龙,平时开开趴体聚聚餐,想必大家都很乐意去捧场吧。”
所以,张二哥,你就大胆滴花钱开个吧。
张仲之听了元姵的新奇点子,扶着下巴沉思,商人的精明隐隐若现,一点不符合他平时不着调的做派。
倒是一旁坐着边听他们说话边织毛衣的二嫂插了句,笑着说:“小妹这点子好,要真有那所在,我就拉着小姐妹去打牌听曲儿去,也不用特意往外置办小公馆了。”
弄的乌烟瘴气的还要收拾。
“这事儿稍后再说吧。”
张仲之大概心里有了定论,将这话题揭过。
他起身往外走,路过元姵时弹了一指她脑袋,“别以为二哥不知道你打的鬼主意,这次如你的意,别丢了二哥的脸面。”
说罢就往外走了,准备去找个有水平的地儿,所幸到时候让一群知己好友都带上姊妹来聚聚。
元姵无语地捂着发疼的额头,默默起身跟着出去了,二嫂在后边捂嘴偷笑。
元姵在张仲之的车尾消失在大门口时才往外走,让下人叫了辆黄包车。
过了两日,张仲之定下了红玫瑰西餐厅包房,张二嫂也写好了请帖,而元姵要查的消息也到位了。
元姵坐在咖啡馆的位置上不久,一个穿花裙子的小姑娘就走过来了。
“小姐好。”
对方先问了好,一点不局促地坐下来。
元姵挑挑眉,抿了一口咖啡,点头示意。
小姑娘推过来一张信封,“小姐要的东西在这里,大哥说敬请小姐放心。”
“吃蛋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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