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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着拉起仰躺在地上的女尸的手臂。
被害人二十五岁上下,标准日耳曼人种,金发碧眼儿,打扮的很时髦漂亮,但是她的头颅左侧曾遭受重击,眼睛以上截止太阳穴的地方呈现放射状骨碎裂,皮肤完全裂开剥离,失血量较大,全身上下只有这一处创口,定性为致命伤。
苏拂看了一会儿,将被害人的衣服领子拉好,掏出手机按了一阵,才抬头道:“夏洛克,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Well,”
夏洛克的声音很低,几乎都是鼻音,“我需要整理我的思路——说说看,你的观察。”
苏拂脱去医用手套,抬头道:“死者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学历不高,生前可能从事酒店女招待职业,工资低,贫穷,在被杀害之前几个小时曾经去过酒吧,有吸食大麻的前科,但是近期找到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
“至少是四星级酒店,”
夏洛克接上她的话,“她的口袋里装的压花纸巾,只有四星级以上酒店才会提供。”
雷斯垂德皱眉:“可是,如果她是住在这家酒店里呢?难道住客不会携带酒店的压花纸巾吗?”
“她是个服务员,”
苏拂道,“小腿肌肉突出且强健,说明她长时间站立,脚后跟有轻微变形,这是长期穿高跟鞋的结果,皮肤白皙没有任何晒痕,室内工作,画着浓妆但是手指甲却没有任何装饰且修剪整齐,头发虽然披着但是发蜡痕迹很严重,说明她曾经长时间将头发挽起以至于她不得不涂抹大量发蜡来消除头发上的褶痕,因为服务工作要求着装和打扮必须得体,一般的酒店对服务员的要求不会这么严格,如果是四星级酒店的话就说的通了,但是就她的经济状况而言,肯定住不起。”
多诺万警佐皱眉道:“你怎么知道她很贫穷,明明她的裙子是名牌——”
“Oh——女人显然更为了解女人,”
夏洛克语气略有些夸张的道,“她的裙子是名牌没错,但是这肯定是她勾搭的那位有妇之夫送给她的——是的,不是男朋友,是情夫。
她并不喜欢这个样式,因此才会穿着它去酒吧里嗨,即使裙摆上沾了廉价的威士忌和糖果浆汁也在所不惜……苏,她不是有吸食大麻的前科,而是从来就没有间断过,我猜她高中都没有毕业,因为她甚至连‘亚力克西斯’这个名字都拼错了三次也没有写对——对,就在她左手背上,很可能是酒吧里一个看对眼的帅哥……”
他换了个方向站着,那里可以更清楚的看见死者的脸颊:“连一个轻易搭讪的陌生男人都要留联系方式,显然她对自己情夫的感情并不忠诚,只是看中了他的钱财,这是一个贪慕虚荣的拜金女人另外顺便说一句,她的戒指并不是红宝石而是普通高型锆石,有哪个富裕的女孩会用一件廉价的首饰搭配名牌衣服?”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来了好多新的小姐姐看文,爱你们。
第二十四章谁的尸体曝于街头(三)
夏洛克一口气说完,在场的人都听得很清楚,多诺万警佐冷哼一声,显然已经习惯了他的做派,雷斯垂德似乎还想问其他的细节,看看夏洛克,又看看苏拂,搓了搓手,最后问:“好吧,那么——”
“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多诺万警官一字一句的问苏拂,“你是怎么得出刚才那些线索的,她很穷,学历低,找了一个金主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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