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赶我走啊~”
可是就是这样的果果,三年后,一双丹凤眼变成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身波西米亚风的长裙平添几分妩媚,脸上也带了精致的妆容。
那份美丽却不是学生时代的果果身上所能见到的。
两个影子重叠在一起,剩下的印象,只剩下那句“你好,我是林果果。
就是森林中的一枚果子”
。
三年,看似弹指。
实则,却真真实实的在一个人的身上看到了痕迹。
可是,那个遇事就鸵鸟的女孩却依然不变。
看起来再稳重,成熟,外表又再多的变化,心却还是水晶玻璃心,从未变过。
余弘文笑了笑,不由的仰靠在沙发上,手扶着额头,轻声说:“果果,你还在恨我?”
怎么可能不恨呢?说走就走,只留只言片语。
若是换做孙思霏的性格,早就一巴掌忽的他找不着北了。
也只有温婉的鸵鸟性格的果果会这样问也不问的,就逃跑了。
可就是这样的林果果,他却伤了。
动情时候,也不是没做过年轻小男生做过的事情,拿着把吉他呼上兄弟就冲到了女生宿舍的楼下,没脸没皮的就唱开了。
当时唱的就是《Illneverbreakyourheart》。
看着女生楼的灯一个个的亮起来,窗口渐渐站满了女孩。
而那个人也静静地站在窗口,望着楼下年少轻狂的自己傻笑。
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这首歌都是男生告白的热门曲目,或许孙思霏早就忘记。
可是这个校园,却从未忘记曾经满腔热血只为博得佳人一笑的男生。
余弘文至此,在学院出名。
当然,这件事只是奠定了他名气而已。
后来名扬全校,更是因为余弘文各方面的优异表现。
只是说起他来,同学之间仍然会眼神对接,会心一笑:“哦,他啊~”
后来,孙思霏远漂,自己遇上了果果,再到自己离开,似乎再也没唱过歌,遑论这首。
可是果果却是知道的。
自己那帮不识趣的兄弟醉酒了满嘴跑回忆的时候,总说,阿文唱歌好啊,一首英文震撼了一座楼,巴拉巴拉的,最后醉成一团,就吼着这首歌。
总以为果果迷迷糊糊的,可是她懂,她都懂。
只是,他都忽略了。
只是她都躲起来一个人心疼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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