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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池莉笔下,来双扬们对生活的全部理解不过如此。
正如她在序言中所言:“我们坐到了书房的窗前,看雪和读书,我们和孩子去堆雪人和打雪仗;我们在飘着雪花的玻璃窗边,抱着双肩,倾听上海老百乐门元老爵士乐队演奏的爵士乐——想听的就是‘似水流年’和‘婆娑起舞’;接着还听萨克斯演奏的邓丽君歌曲——真是令人惊讶,再也没有比这更散淡,更简单,更柔若无骨,更与世无争的萨克斯了,可是它与雪花一起回旋,能够引起我们往昔的美好记忆,居然还包括吃过的一种朝鲜辣白菜。”
池莉对小说的理解是:“在成熟的商业社会里,通俗文学为阅读者提供一种故意的虚构,使读者享受娱乐、游戏、悬念、刺激以及所有直接的简单的表浅的感官感觉,它们摒弃真实生活的常态,使用超密集的情节和悬念,鲜血、死亡、意外、暴力和性是它们永恒的主题,它们最注重的就是紧紧抓住读者的生理反应……高级的通俗小说有本事让读者始终保持紧张或者勃起……大俗即大雅……我当然同意读者的多寡是检验作品价值取向的标准之一。
所谓名著,当然是要有名气;所谓名气,当然是要众多读者的认可。”
池莉进一步指出:“我生活在中国社会,我不会高估小说的作用。
我更不会在小说中做秀去提升生活。
《生活秀》结尾我没有故意提升,那就是生活本身。
我从来都认为生活用不着作家去提升,我努力要做的只是沉潜。
我希望自己沉潜到中华民族的最深处,然后用中国文字去展示那最深处的光景。
我以为我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本身就蕴含着人类所有的意义,文人化的提升奶腔奶调的,往往只是圈内叫好,而被敏感的读者嗤之以鼻。
我从写作的第一天起就没有打算在圈内讨好,我不容忍我自己唯一的热爱受到名利的玷污。”
池莉说这话时的口气颇似鲁迅,其“高尚”
的写作动机让人为之一振。
精神家园呀,思想深度呀,彼岸呀,到底指的是什么?“我发现有些人很空洞很混沌很口是心非。
说说大话其实也就是想图个知识阶层的喜欢,博个名利而已,因为谁心里都明白,历史和文学奖都是知识阶层决定的;而博得老百姓喜欢不仅没有实用价值,还有背上小市民名声的危险。
所以说,文人的恶俗其实表现在媚雅。”
究竟有没有实用价值,池莉心里恐怕是最明白,一面唱着高调,一面将大把大把的版税存入银行,多开心呵。
池莉对文学界把文学划分为“严肃文学”
和“通俗文学”
的提法不屑一顾,她坚持认为,“文学就是一种俗物”
,对此观点,网上曾发生很激烈的争论。
池莉曾激愤地说过:“我们谁能够不是小市民?谁能够不出没于市井?你以为你是谁?刚刚提着裤子从臭气熏天的公共厕所出来,就装出一副精神贵族的模样,说:‘你们这些小市民’吗,说实在的,这种虚伪真让我恶心……而我自己,我当然不会介意别人说我是小市民或者说我是世俗的作家,我永远不会否认自己的胎记、皮肤和头发的颜色以及自己生存的历史环境,不会否认自己的渺小和卑微……”
(《生活秀》一书访谈录,云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版)
池莉的上述论调,既是一种典型的“伪善哲学”
,也是一种典型的“文化决定论”
,同时又是一种典型的“民粹主义”
,最后就滑到历史虚无主义的深渊。
按池莉的观点,农民和市民中就没有糟粕了,每一个人都代表着民族文化的精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每一个出身卑微或刚刚富裕的人都无权利指责过去和反思过去,池莉小说中所有人物丑恶的劣根性都应该弘扬,那么,世界上还有真理吗?有是非吗?有真、善、美和假、恶、丑之分吗?我不相信拜读过朱学勤先生《书斋里的革命》一书的读者,就是这样的水平!池莉读得懂吗?是不是也是一种媚雅?
人类的文明和文化,是一个渐进演变的过程,经历了漫长的路。
据罗伯特·路威著《文明与野蛮》一书介绍,早期玻利维亚的印第安人吃蜜糖,使一种像刮胡子时涂胰子用的刷子一般的东西,我舐一口递给你,你舐一口递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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