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雀儿啄食完,扑棱棱翅膀,便没心没肺地飞到枝头呼朋引伴。
在我看来,白老板那温柔的眼神却透过麻雀看见了其他的东西。
“他忘记我了。”
白清明说,“有些东西,能留住的自然能留住,留不住的也不能强求啊。”
这话平平常常,却擂在我的胸口上。
凡事莫强求。
我笑了笑,杯中碧绿的茶水映出我漆黑如墨的眼,不知不觉也染上了暗色。
白清明突然露出一笑,用让人心尖儿发颤的诱惑声音问:“那么,在下此番也算掏心掏肺,作为公平,你是否也该坦诚相见——可爱的小麻雀,你千里迢迢跑到这风临城,到底是来干什么呢?”
小麻雀,小麻雀。
我吓傻了,茶水洒了一身。
原本以为这城内的人都是肉眼凡胎,哪能瞧出我的真身。
说起来惭愧,虽然名字取得雄心壮志的,其实我只是个妄想便凤凰的麻雀。
以前还做麻雀时,跟着一大群族鸟在房檐嘴碎,争地盘,偷食,吃软怕硬,见风使舵。
如今成了精,有了人形,骨子里的鸟性却是改不了的。
我有些怕了,我怕他是那把弹弓藏在身后手心里握着小米伪装的孩童。
“你不必怕,我不是柳非银,没那么爱多管闲事。”
白老板说起他咬牙切齿面露凶光。
在锦棺坊呆的日子不久,却知道那个柳非银名义上是棺材铺的伙计,私下却是惹是生非完还要自家老板帮忙擦屁股的人物。
正说着,那人便领着那个鹅黄衫的女娃小荻来了,桃花眼里含着水,对谁都亲热。
不过他们再和气,这锦棺坊也成了我的心病。
我就这一条命,即使苟延残喘,也想好好的活着。
对我来说,凉茶铺子很安生,有烟火气息,还有我喜欢喝的酸梅汤。
“喂!”
无比冷清又便扭的打招呼声,我扭头看着店花。
他没看我,板着脸:“你现在夜里是睡在城外的老离树上,还是去白大哥的棺材铺那里?”
其实比起那黄鼠狼和野猫出没的野外,锦棺坊的确很舒坦。
不过,我可不敢以身试法,告诉那个总是用打量食物的眼光看着我的绿意,麻雀肉真的很不好吃。
“其实现在城外的树上挺凉快,总不好叨扰人家。”
“嗯。”
店花总算把高贵的脸转过来,“凤彩,你来风临城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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