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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洵很早就知道自己是个阵法师,他一直很小心,从来没在别人面前展露过本事,只是在锦绣楼的布料上稍微动过手脚,将阵法原理运用于织锦花纹,让布料穿起来冬暖夏凉,柔软又耐用,这也就是他的布料卖得好的原因。
“好师兄,我是真的不想去,你别逼我好不好……”
长史官却不肯吃他这一套了,呵呵冷笑:“不想去也得去,由不得你了。”
“那你放开手,我自己走。”
“老实点,别又想耍什么花招!
我可不会上当了。”
长史官提着陵洵,也不知道使了什么妖术,只见脚下生风,周围景色迅速倒退,竟比那千里马的速度还快。
这么下去,用不了多少功夫,就要被拐带出益州地界,陵洵这下终于急了,挣扎道:“放手啊放手啊!
你不放手,老子可要叫了啊!”
长史官吓了一跳,没料到这画皮美人竟会忽然变一副面孔,还没等他弄明白陵洵说要叫是什么意思,就听手里提着的这人已经扯开嗓子叫起来。
“来人啊!
非礼啦!
奸污啦!
脱了裤子亮家伙啦!
!
!”
长史官一口气没提好,差点被脚下的千里潜行阵反噬,一口老血吐出来,反手在陵洵胸口飞快画了几下。
陵洵立刻失了声,手脚也僵硬住,不能再随意乱动了。
长史官也是觉得心累,本来嘛,之前碰到的人,只要亮出这身官皮,再舌灿莲花地许下一个锦绣前程,无一不是感恩戴德地跟着走。
毕竟身为阵法师,除了在见不得光的地方蝇营狗苟,根本无从安身立命,如今能守得云开见月明,等到朝廷招安,那还不得欣然受之?倒是这个毛都没长齐的臭小子,太不识抬举!
不过仔细想想,也怪不得人家不稀罕。
这风无歌有自己的产业,根本不差那一份卖命换来的皇粮。
他不仅混得不错,还非常会隐藏,如果不是接到密报,有人点出锦绣楼布料的端倪,长史官完全不会注意到他头上。
可即便这样,为了引这贼狐狸露尾巴,长史官也是做出好大牺牲,平白让群小杂种踢打一顿。
几息时间,陵洵已经被长史官携带着出了锦城。
他费了好大力气,克服手臂的僵硬,摸到怀里的信号烟火。
只要发出信号,很快就会有人赶来救援,可是即便有人来救,难道就是这阵法师的对手吗?现在能担事的都在外面押货没回来,家里就剩几个沉不住气的小崽子,如果知道他出了事,绝对要乱套,别最后他没脱身,倒是把那几个也折进去。
想到这里,陵洵又默默将手拿出来,任凭长史官夹着奔入夜色中。
长史官的脚程非同寻常,出了锦城后,又雇了一辆马车,更是一日千里。
他们走的是旱路,而与此同时,由益州通往京畿之地的水路上,也有一艘船刚刚离港北上。
“先生。”
船上天字号客房外,一个书童模样的少年恭恭敬敬唤了声。
房间内原本传出的古琴声停了,却犹有余音绕梁。
“消息送出去了?”
里面人问,是个男子的声音,温和清淡,叫人听着舒服。
“送出去了,已经到了那个长史官手中,没叫人看见。”
“嗯,好。”
男子淡淡赞了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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