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诺文身上的人,不同张脸,一样漂亮得追不上,与自己截然相反。
他发现丁昭,不恼,也没惊慌,露出几分好笑,挠程诺文下巴:“可以啊你,今晚要玩三人行吗?”
购物袋掉到地上,丁昭去捡。
程诺文捏住帅哥脖子,“别乱讲,”
他分出眼神给丁昭,“租客而已。”
那是程诺文能给出的最冷淡的模样。
帅哥眨眼,他生了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略有歉意对丁昭道:“我以为你也是呢,不好意思,今晚要是听见什么奇怪的声音,麻烦你当听不见,好吗?”
说完他拍程诺文后背,“还不肯起来?都说客厅冷了,非要在这里做。”
丁昭背过身,克制全身力气,他蹲着,假装解鞋带,嘴里说你们忙你们忙,我马上就回房间。
再抬头的时候,客厅哪里还有人,早回屋了。
自从那次被人撬门,说程诺文顾忌邻里也好,爱护狗儿子也好,他几乎没在丁昭面前再带人回来。
这么久了,丁昭都快习惯程诺文收敛习性,以为他有所转变,却忘记,当程诺文真想伤害谁,他会有多无情。
他工作、待人,实际都是一个样的。
他不怕被记恨,不如说,他希望别人恨他恨到放弃。
回房关门,客房门板薄,程诺文那间主卧隐约传出声音。
丁昭划开手机,他手抖,划了几次才解锁,随便点开一首歌,调高音量。
上月大扫除,他找到一副耳机,以前程诺文娱乐时,他常用来躲避噪音。
耳机被叉烧咬得面目全非,他就顺手扔了,丢进垃圾桶还有点乐,想,可能再也用不到了。
原来潜意识也觉得,只是可能而已。
他躺到床上,仰面躺,没过半分钟,感觉呼吸不上来,只能坐起,手掌抵住胸口拼命揉,好像这样做可以化解一丝这具身体内部绵延不断的痛楚。
可惜效果微弱,他越揉,那里越疼,疼到唯有大口喘气,才能好过一些。
丁昭这晚失了个大眠,几乎没有入睡,六点多听见鸟叫,身体实在困倦,合眼眯了一会,再醒已是九点半。
还没遛狗,他想起叉烧,立即起床,匆忙出房间,没想到在厨房撞见昨晚那位帅哥。
人还没走,上面套了件T恤,下面只穿了一条平底裤,正站在平时他站的那个位置煮小馄饨。
帅哥发觉视线,回过头,送上灿烂笑容,“morning,室友!”
他指了指锅,“要吃早饭吗?我看冰箱好多小馄饨啊。”
他穿着程诺文的T恤。
丁昭帮忙洗过,当时水洗标研究很久,生怕洗坏了惹程诺文生气。
程诺文的衣服总是整洁,洗完要熨,力求干净平整,他拼命做到,不想让程诺文失望。
帅哥却不管,他往碗里放两勺酱油做汤底,碗太浅,酱油溅出来,在程诺文的白色T恤上留下几团污点,他也不在意,手一抹,脏了,起褶了,继续哼着歌在锅里搅来搅去。
脚边一团毛茸茸的东西凑过来,叉烧难得没在早上闹他赶快下楼。
丁昭想抱小狗,听见对面声音:“我早上遛过了,它也太活泼了吧,我差点都拉不住。”
重重一击打到丁昭语塞,明明想说什么,胸口却堵得难受,像是回到晚上喘不过气的那种煎熬。
他手指抠着衣服,帅哥见他脸色不对劲,好心问怎么啦。
有人经过丁昭,程诺文出房间了。
他走到厨房,帅哥端上一个更灿烂的笑容:“醒啦,吃早饭吗?”
程诺文目不斜视,嗯了一声。
被忽视的人手冷脚冷。
程诺文不缺人给他煮小馄饨,也不缺人遛狗。
丁昭低头看自己,下床太快他还没来得及穿拖鞋,右边袜子上面有个洞,他赶忙缩缩脚,说不打扰你们,逃难般跑进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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