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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修斯已经没跟来跑步了,对于这一点,苏安很满意。
沈小冬还问过他:“那个谁怎么没来了?”
苏安很想说:“知难而退了吧!”
却忍住没这样回答,也没觉察到话里的逻辑,回说:“他也有自己的事吧!”
同时心里又有些不爽,沈小冬居然会惦记他。
之后他特意一天没去跑步,沈小冬居然也没特意问过他:“你昨天为什么没来?”
一记重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非常不好。
那天,苏安跑的速度特别快,不过两趟后,就差点跟不上沈小冬了。
沈小冬还表扬他:“我觉得你跑的比我好!”
苏安只能内伤了。
因为是课题合作,孟修斯忙完国内大学这边的事物,就飞回美国了。
不过刚到美国不久,他就向北城大学申请,回国教书的机会。
一纸申请书上,肉麻的列了N条想为国内的物理科学教育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的理由和决心,又自恋的列了N项自己的研究成果,为了保险,还拉来美国就职大学的强烈推荐语。
反正是铁了心要回国教书了!
美国同行老师教授骂他:“stupid!”
国外的研究环境比国内好上许多,很多中国的学者削尖了脑袋往国外挤,他却好,逆流行之!
所有的回国理由都是掩人耳目,只有孟修斯自己知道,他是为了沈小冬。
经过一番科学推理和论证后,他觉得自己对沈小冬有异于一般感觉之外的特殊感情。
或许有同情,或许有内疚,但更多的是欣赏和喜欢。
他就喜欢那种看上去小小的但能量极大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研究物理。
孟修斯没想到,第一次动心的对象居然是个小男生,以前,他一直以为自己应该会喜欢公主一样的小女生的。
他在美国长大,接受新派思想,不会对喜欢男生这种大惊小怪,觉得自然地发生,那就自然的接受和努力吧。
可是,孟修斯还是纠结,何嘉越需要换肾的事。
只要一想到这个,孟修斯就会埋头拼命的工作,这样一来,加速了他在美国就职大学最后的收尾工作和交接工作的完成。
周五晚上苏安加班,跟一帮同事开会讨论到八点过,同事们嚷嚷着既然是周五,晚上要搞个周末狂欢。
助手过来问苏安要不要参加。
苏安摇头:“不用了,你们好好玩。”
助手又失望又开心。
帮着把没车的同事送到娱乐城门口,苏安叮嘱他们不要玩太过,一帮人对着老板,自是不断点头,嗯嗯的连连答是了。
苏安车头一转,车速调到80迈,飞快驶到菜菜家餐厅,里面灯火正明,还没打烊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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