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她刚回国,进入东城明德学校当写作老师。
明德是所全国闻名但又素来神秘的国际学校,一个班20人,语文老师都有三个,分别教阅读、写作、文言文。
孟杳自己小时候写作文,从我的妈妈到绍兴的秋,连编带扯,题材半径从没越过黄河,最远的一次是高二开学前补暑假作业,连夜就着江序临QQ空间里的照片编了800字的《伊犁之夏》。
还被江何蔫儿坏地“拜读”
一番,“啧,写的比我看的还好。”
结果,入职一个月,孟杳改过几十篇作文,从信号山的大西洋落日看到纳米比亚的红沙漠,动不动就有人在赫尔辛基穿越雪原。
什么感觉呢?
就好像这学校,八百个人里有八百个江何。
但她非常能接受江何那种“飞去巴黎喂鸽子”
的做作作派,因为她很清楚江何的人生主要使命就是挥霍钞票,这辈子能对人类社会做的最大贡献恐怕就是多多消费。
可这些学生,一个个从小就得学英文法文文言文,16岁托福就能考110,他们哪来的时间花半个月去非洲帮长颈鹿搬家?
这种时候,一篇写小区门口早餐店的作文就显得非常清新脱俗。
而且莫嘉禾是真的很会写,从茶叶蛋的裂痕到拈着大拇指做出来的泡泡馄饨,烟火气鲜灵灵跃出纸张,给了当时还不太适应“太子伴读”
身份的孟杳半小时的精神解放。
她那时也是罕见的冲动,居然有闲心去找莫嘉禾,问她有没有意向投稿,她可以帮忙联络。
女生穿格纹半裙,露出比雪还干净的纤细小腿,脚踝上包着厚厚灰色羊毛袜,膝盖却冻成粉红色。
“不用了老师,我只是随便写写。”
接下来的两段话,在回忆里仍然精彩。
“是这样的老师,我本来想写扎金索斯,但那天忽然看到项飙老师的一个访谈,他说到‘附近的消失’,挺触动我的。
我就连夜换了题目,写了记忆里奶奶家门口的早餐店。
其实写得很匆忙,我觉得不是很好。”
说完女生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词句,沉默几秒后抱歉地笑笑,礼貌展颜。
“说实话……我也不太想投稿,让太多人看到我写的东西。
写作是我自己的事情,留在我心里就好了,我不想将它曝之于市,时时叫卖。”
刚上高一的女生,跟她聊项飙,讲“附近的消失”
,说不想“叫卖”
文字。
那场面有多诡异呢?
这话换个人说,会显得愚蠢傲慢,或者中二矫情,但莫嘉禾眉宇间写满灵气,微微泛红的脸颊又透着十六岁的稚气和充满学养的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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