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做的对,我的确需要点甜的。”
陈歌之的眼角已经有点泛红,拿起勺子挖了一大口提拉米苏,才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这家店的甜品做的很好,饶是周铭这样不爱吃糕点的人都能尝上几口,提拉米苏里加了朗姆酒和咖啡液,口感顺滑,手指饼干配上绵软的马斯卡彭芝士,又有了可可粉的加入,奶香碰撞咖啡的苦,尝起来有一层淡淡的回甘。
一直到整块糕点吃完,陈歌之才感觉心中的烦闷散去那么一点,他的脑袋倒在桌子上,苦恼地说:“大铭铭,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我哪儿知道,我也才刚失恋。”
“也是,你不懂这种真正动心的感受,”
陈歌之撇撇嘴,“我这下真是栽了。”
“等等,”
周铭用手指敲着桌子,“什么叫我不懂真正动心?我也很认真的,咱俩难兄难弟,谁也别笑话谁。”
陈歌之终于抬起头:“虽然你谈的不多吧,但哪次超过仨月的?但凡你用点真心,都不会是这样的好吧?”
周铭苦笑:“干嘛又扯到我身上,我每次都是被甩的好吗?”
“小姑娘一时被你的外表迷惑,上了道发现不是那回事,能不分手吗?”
陈歌之振振有词,“甚至人家可能也就是撒个娇,哄哄就过去了,你就直接转身走了,这可不就是没真的动过心吗?可怜我这次是真掏心掏肺的对她,人家却不要......”
周铭看着陈歌之的沮丧模样,也懒得再跟他计较,尽职尽责地当一个听众,所幸对方也不指望从自己这里得到什么建议,只是想尽情吐露苦闷罢了。
他用余光看向窗外的细雨,微微有些出神。
难道陈歌之说的是对的吗?
仔细想来,他虽情路坎坷,却也真没受过太大的伤害,英俊儒雅的外表,不俗的经济实力,体贴绅士的举止,都使得自己能够很快俘虏对方的芳心,但周铭三十岁的人生中,还真未主动追求过姑娘,他不太喜欢接触陌生人,之前谈过的也都是朋友撺掇,接触下来觉得不反感,自然而然地走到一起,又很快地分开,可他最多怅然若失段日子,也就没太大感觉了。
有时候,周铭真心怀疑自己是不是冷血,但转念一想,可能他就是这样的人,挑剔古板,又拉不下脸去制造浪漫,连恋人都要保持一定距离,不被甩才怪了呢。
既然这样的话,就少去祸害别人了吧,自己一个人呆着也挺好,反正也有花花陪着,这样的生活简单规律,但使他有安全感。
天色已经要晚了,外面的雨却没有停的趋势,反而越下越大,周铭安静地看着街景,突然发现了一道瘦削的身影。
是季云青,这么冷的天,那人就穿个高领黑色毛衣,举着伞从檐下匆匆经过,苍白的脸上是淡漠的神情。
周铭移回目光,不由自主地看向自己的手机,前天晚上自己发出的那条消息,到现在都没收到回复,不是说让帮忙留意房子的吗?
他自嘲地笑了笑,也不想去细究季云青的想法,这个人太过矛盾,长着张出尘的脸,举止却一点也不高岭之花,甚至有一丝危险的气息,令周铭有些看不透。
对面的陈歌之还在哀嚎:“如果失去她,我真的不会再爱上别人了啊......”
周铭垂着眼睛笑道:“没关系,和我一样享受独身生活吧,你会发现,比谈恋爱有意思多了。”
第11章
季云青关上车门,忙打开暖风,把早已冻得冰凉的手放在上面,浑身还有点微微的颤抖。
也怪自己没看天气预报,连个外套都没穿,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跟着中介走没几步,就开始飘洒雨滴,刚开始雨势不大没当回事,季云青还笑着调侃两句春雨贵如油,结果雨水越来越大,温度也骤然降低,坚持转了几圈后,再也受不住,借了人家店里的伞就匆匆离开了。
淋了雨,挨了冻,衣服湿透了,房子也没见着个满意的,不是装修不符合自己口味,就是离舞室有点远,季云青爱睡懒觉,自然是希望通勤距离越短越好,最完美的是步行就能到,因而就把眼睛放在这个小区,奈何这里向外租赁的房子是在太少,终于见着一个,刚进屋就听到了楼上传来的皮球声,中介笑得一脸尴尬地表示,上面那户人家里有三个娃。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养了自己十几年的父母,居然不是亲生的,而这一天,亲生父亲带着亿万家产来接自己...
预收顶流的替身前妻会通灵求收藏苏锦霓是福德寺供奉的一只瓷做招财猫。意外穿越,成了被寄养道观的四岁女童。小道观破破烂烂四处漏风,穷得连香火都没有。眼看就要朝不保夕,她一捏小猫爪,要不要不还...
青铜之路太过漫长吊打各路大神王者又太过寂寞青丘之冥的灵魂不会永远漂泊旅途,永无止境...
穿越到仙侠世界,成为一方魔门老祖。徒弟弑师,圣僧为邻,这些王渊根本不在乎。因为,世界就要崩溃,穿越的大门已经再度打开。且看王渊如何在仙侠世界带领穿越的风潮而修真者们又是如何拳打星舰,脚踩巫师,横行...
西汉征和二年(前91年),汉武帝年迈昏聩,觉得总有刁民想害朕,太子刘据竟然也被汉武帝怀疑,于是大肆排查巫蛊之事,刘据性命及太子之位岌岌可危,穿越成为汉武帝亲孙子的刘进,感觉自己脖子发凉。坐不住的刘进不顾自己刚出生的儿子,赶紧跑去东宫找亲爹刘据商量着爹,要不咱爷俩造爷爷的反吧,不然咱全家保不住啊!...
二本扑街码农重回高考初年,能上演何等惊人的火箭攀升速度一个在88年广交会上用大哥大的大佬,是否比2018年开黄金柯尼塞格的土豪,更像一个羡慕值黑洞吸干方圆十里的眼球是的,这是信息和传媒大佬最好...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