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翁婿
人老实稳重,不出去惹祸,还有点儿小机灵能挣钱。
从小两口相处来看,对媳妇宠着护着,知道疼媳妇,这样的男人多可靠啊。
苏维忠看着许世彦,就觉得越看越顺眼,哪哪儿都好。
这下越发高兴,酒越喝越多,到最后,干脆扯着许世彦的手不松开了。
“世彦啊,好孩子,真不错,爹没后悔把闺女嫁给你。
往后呢,也不求别的,只要你对瑛子好,爹就心满意足了。”
苏维忠说着,眼圈就红了。
“瑛子这孩子不容易,两岁多没了娘,我一个大男人也照顾不好她。
可她从小就懂事,小小的娃儿,自己就能穿衣梳头洗脸,不用我操心。
长大了更是能干,家里外头啥都行,比男孩子都得用。”
苏维忠越说越心酸。
苏维忠当过兵,参加过鸭绿江对岸的战役,转业回乡后娶了苏安瑛的母亲孙氏。
孙氏在生下苏安瑛后,得了痨病,两年后撇下丈夫和女儿撒手离世。
苏维忠一个大男人,带着个小不点儿怎么过日子?于是在旁人撮合下,娶了带着闺女逃荒过来的韩彩娥。
韩氏嫁过来,又给苏维忠生了四个闺女。
这一家子六个闺女,苏维忠再能干,也得拼了命的挣钱才能养活,根本顾不上家里。
幸而韩氏这人性格好,对待苏安瑛也说得过去,从不打骂虐待,吃穿都跟其他几个一样。
当然,后娘终归是后娘,要说不偏心也不可能。
不然一家子闺女,怎么就苏安瑛一天学都没上?
苏安瑛从小能干,五六岁开始就背着妹妹哄孩子。
稍大一些,洗衣服做饭就全都会了。
十五六岁之后,农忙下地干活挣工分,农闲就上山捡柴,家里外头一把抓。
可以说,苏安瑛帮着把家里撑起来一半。
有时候,苏维忠也觉得愧对闺女,不管咋地,也该让苏安瑛念几年书,哪怕是小学毕业了也好啊。
韩氏带来的闺女秦美玲,小学毕业,后来当了代课老师,去年嫁到了浑江去,丈夫在浑江一百货上班。
两人结婚后,就把秦美玲调到了建设小学,还转了正。
苏安瑛一天书没念,只能下地干活挣工分,找对象也只能找农业队的。
两相对比之下,苏维忠这心里能好受么?
可他能怎么办?他跟韩氏结婚这些年,还有四个闺女,感情比孙氏深厚。
韩氏为了这个家也不容易,难道他还能为了这件事去责怪韩氏?
为了这个家,苏维忠也只能继续装聋作哑。
两世为人的许世彦,哪里听不出丈人这话里的意思?不由得叹气。
他家小媳妇啊,着实够可怜的。
“岳父,您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对瑛子,我的媳妇,别人不疼着,我得疼她。”
许世彦神情严肃,语气郑重的向老丈人保证道。
“哎,哎,好,好,爹看出来了,你是个好的,瑛子交给你,我放心。”
苏维忠抬手抹抹眼角,扯出抹笑容来,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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