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语气平淡,“想来见见你。”
说得我好像什么新奇品种的猫猫狗狗,出差回来还要特意见见我。
我点点头,“现在你见完了,你打算怎么做?”
他偏过头来看我,蓝眼睛里浮现出几丝促狭,“你不请我上去坐坐吗?”
“是我失礼了,”
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要来我家喝杯茶吗?”
古怪的气氛下,我们一前一后爬上楼。
提姆总是落后我几步,慢悠悠地跟在我身后。
到家里,我找了一个没人用过的杯子冲了一杯咖啡递给他。
我们坐在餐桌两侧。
“你没有吃东西吧,”
我说着,观察他的表情,“要在我这里吃晚餐吗?”
“好啊,”
他微笑,“如果你觉得累,我们点外卖也可以。”
这已经是我不能忽略这种违和感的程度了。
眼前的人每一个表情动作都透露出一股十足的游刃有余。
这不对劲。
提姆是一个爱炫耀的小得瑟精。
他在绝大部分情况下都表现得轻松,这家伙毫无疑问担得起“天才”
之名。
但他在我面前不是这样子的。
他和任何一个陷入爱河的年轻人没有区别,毛毛躁躁又小心翼翼。
我的手指不自觉敲了敲桌子,“点外卖吧,两人餐。”
借着点外卖的动作,我给芭芭拉发了消息。
得到她的答复后,我抬起眼睛,正对着那人的目光。
单从外表上看,他和一周前离开的提姆没有丝毫差别,连发丝的弧度都仿佛是复制粘贴出来的。
他接过咖啡时我注意了他的手,手上陈旧的伤痕是我所熟悉的。
这看起来像一起灵异事件,亡魂附身之类的。
气氛越来越诡异,几乎要在寂静的空气里响起空灵扭曲的背景音乐。
我们在脆弱的和平里接到晚餐,相对而坐,沉默着吃完所有东西。
我委婉地下达逐客令,“你是不是该走了,恕我招待不周,明天我还有工作。”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忽然笑了,“我是不是搞砸了,你不想和我待在一起。”
这个瞬间他又和提姆格外像了。
他假模假样地叹气,“我以为能蒙混过关呢,看样子是失败了。”
“蒙混过关?”
“我想搬到你家住的事。”
他微微笑起来,“我原本想重新购置一套房产,这样我们可以自己布置家具,空间也更大。”
“但你好像很中意自己这套房子,那我搬过来住就好,我可以带生活用品、家具、我本人加上新的游戏手柄加入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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