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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第2页)

陆时郁没想到他会突然问这个,但还是实话实说,“对,我在公司附近还有一套公寓。”

“那为什么不住那里?你去公司或者平时生活都很方便。”

“我不想让你住在那里。”

崇野莫名想起那些电视剧和小说中的狗血桥段,总裁把自己的金丝雀关在公寓里,见不得光。

但是陆时郁不是已经把他带到聚会上做男伴了吗?

好像有点矛盾。

他低头紧缩着眉头,陆时郁感觉他可能在胡思乱想。

解释道,“不想让你住那里是因为那套公寓在郑亭江名下,像你说的,如果不是为了节省通勤时间我是不会住在那里的,我不想和郑亭江有任何关系。”

他拿了两盒北海道生巧放进购物车里,抬头看崇野,“现在住的这一套是我自己买的,完全属于我,我更希望你住在我的地盘里。”

也希望你完全属于我。

以前崇野总是不适应陆时郁用这样平静的表情说出这样的情话,但是现在竟然觉得他一本正经地宣示主权,表达自己的占有欲很……可爱。

并且他也意识到自己好像很吃这一套。

“别偷着笑了,还吃什么?”

崇野揉揉下巴,“我有笑吗?”

陆时郁曲起手指敲了一下他的额头,“有,快挑吧。”

看着陆时郁走在前面的背影,崇野缓慢抬起手,摸了摸自己被碰过的额头,触感似乎还停留在额头上,崇野的嘴角再次勾了起来。

他跟上陆时郁的脚步,握在陆时郁另外一边的推车把手上,推车就那么大,两个大男人一起推着,难免有些拥挤,所以他们肩膀挨着肩膀,手也贴着手。

像是最亲密无间的情侣。

崇野很少吃零食,小时候吃得少,长大之后觉得小孩子才吃这些,并且一分钱他都掰成两半花,自然不可能花钱去买零食,所以他进超市的次数都很少。

和陆时郁一起逛零食货架这种感觉还挺奇妙,有点被当成小孩子宠着的感觉。

但是他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吃些什么,就挑着包装好看的拿。

他不好意思拿太多,于是陆时郁就帮着他,一股脑装满了整个购物车。

大包小包拎回家。

陆时郁换了衣服就去做饭,崇野靠在门框上,漫不经心地开口,“哥,我刚才在抽屉里看见烟了。”

怕陆时郁不知道他什么意思,补充道,“我听你的话,我现在已经不抽烟了,烟可不是我的。”

言下之意,你怎么学会抽烟了,当时不是最不喜欢烟味,管着不让我抽烟的吗?

陆时郁停下动作,有些心虚,其实他没什么烟瘾,大多数时间只是心中烦闷无处纾解或者想崇野的时候,想用烟草的味道麻痹自己,自从开始抽烟之后他也渐渐明白崇野那时候为什么会抽烟了,可能也是因为太孤单了吧。

不过现在崇野回来了,他也就不需要烟了,有崇野就够了。

崇野一叫哥,陆时郁耳根子就软。

“以后不抽了。”

崇野确实也没见他碰过,所以陆时郁说他就信,但是——

“这是重点吗?”

“那什么是重点?”

崇野走到他旁边,“什么时候学会的?为什么学?”

这回陆时郁说不出话了,没有崇野的日子他是怎么过的,其实他不想对崇野说,他从来不觉得自己那八年过得好,所以他不希望崇野知道,因为崇野会愧疚,一愧疚心结就更深了,就算要说也不是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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