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眼前黎染被殷敏擎与萧妃步步紧逼,无处可退,李物只突然感觉到头痛欲裂,抱着头蹲了下来。
他不适合这样的场合,他知道,他也担心自己的病随时会爆发,可他无路可退。
他只想与黎染多见一面,只想看看她。
他闭上眼睛,头晕目眩,如同做梦一般。
在美国的那几个月,实在令人熬不下去。
李物愁苦了很多天,很多不知所谓的日子,很多食而无味的晚餐,每天数着手指头过日子,一分一秒地煎熬着。
不过,李物后来捡了一只猫。
黄白相间的普通小土猫,起名儿叫,萌萌,呆萌萌。
因为以前也有人这么叫他。
他观察了好久好久,又百度了一下才知道是只公猫,松了一口气。
然后同居的室友不同意,所以他只好养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很挤的空间里感觉好像有了个伴儿。
无聊的时候就看着他发疯一样跳来跳去或者使劲儿瞅他,跟他打架,给他铲屎擦尿喂食,教会他用猫砂,每天早六点就被吵醒。
追剧,散步,喂猫,跑步,节食,煮土豆。
不怎么看手机了。
一旦习惯了这种设定,也更加充实了起来。
改变自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那不如就从小事做起。
旧日子是用来挥霍的,因为也舍得,而活着的每一天,也都是在创造回忆。
被激情和欲望充斥,觉得每一天都应该吃饭,喝水,抽烟,聊天,谈情,说爱。
少了一样,这一天都不算完。
不过所有的旧回忆,都由无数个不完美拼凑而成,大概也因为如此,完美的那一天,才更值得大叫,高歌。
时间过得太快,有时候回头一看,满心感慨。
那些枕着电台节目入睡的夜晚,和伴着沙沙电波声醒来的早晨,离他越来越远。
节日气氛浓重的这个城市,太容易唤起回忆了。
越是崭新的面貌,越容易想起那些旧时光。
有一年年末的某一个晚上,他坐在公车后排靠窗边,看着车来车往,听着电台的金曲倒数。
有一年冬天的早晨,他坐在房间的角落里,关着灯等天亮。
根本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就是因为某一个点,和过去的记忆重合而已。
从前很努力抓住的东西,没抓牢的,也都跟着从前一起翻过去了。
他这个说风就是雨的人,干过的冲动的,傻事,真是不计其数,但是从来不会喊后悔,一直都是。
一路走来,遇见了很多。
可现在窝在床的一角,发现自以为多么的牛逼闪闪,其实也就这么一回事儿。
对任何人来说,都不会是唯一和全部。
没有所以,关于吃一堑不长一智。
遇到个成为自己死穴的人,终究还是会把千辛万苦堆砌起来的盔甲全部卸掉。
可卸掉的代价,也真是要多大有多大。
但关于以后的生活,却是再也不想自食其果,浑浑噩噩了。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从一开始,他就可以说,自己是个孬种。
一直是,说教与诡辩成了与伪装、谎言一样的具象。
善于发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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