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年纪大了,喜欢嘴甜乖巧能说会道的孩子,那是自然的,像沈清薇这样,远远看着就让人觉得高不可攀的丫头,老太太虽然疼在心里,却从不放在嘴边,觉得自己那些夸赞,对于沈清薇来说,那都是多余的。
“老祖宗,那等三姐姐回来了,老祖宗多疼她就好了,萱萱肯定不会为此而生气的,萱萱只想着三姐姐能快些好起来,不然的话二婶娘每日里派人来接孙女去那么远的别院,这大热的天,孙女儿都快要被晒化了。”
沈清萱想起这几日府上别院来回跑,整个人都像蒸包子一样折腾,只可惜包子越蒸越胖,她却越蒸越瘦。
林氏心疼女儿,想了想道:“薇姐儿一向就聪明,若是她实在不肯回来,不如让她再休息一阵子,上次她生病,大夫也说了,那是读书累出来的。”
老太太拧着眉毛,一刻也没松开,只把手里的老蜜蜡佛祖拨的啪啪的作响,扭头对坐在一旁的小谢氏道:“不然让蓉姐儿也去劝一劝,姐妹们齐心,兴许还能把三姑娘给劝回来。”
小谢氏一脸恭敬,皱着眉头道:“蓉姐儿功课不好,前几日夜夜苦读,昨儿犯了头疼,这会儿还在房里睡着呢。”
老太太又扭头看了眼坐在一旁的沈清蕊,可惜她还太小,又是姨娘生的,平常跟沈清薇从来说不上话,于是也只能摇了摇头作罢了。
京郊别院的卧房里头,谢氏正服侍着世子爷沈晖宽衣就寝。
沈晖因为沈清薇的病,特意又从宫里请了太医过来瞧,那杜太医是百年的杏林世家,在宫里世代做太医,只把了沈清薇的脉搏道:“贵千金已然痊愈了,不需要开药方了,只管让她散散心,多玩几天,自然无碍。”
可这一玩,就差不多玩了有大半个月了,饶是谢氏再有耐心,也是有些耐不住了。
“今日萱儿来请薇薇回去,她可同意了?”
“若是同意了,这会儿老爷还能在这边?”
谢氏说着,不由叹了一口气道:“以前她日日看书,我想着法子让她玩几天她尚且不肯,如今到好了,只说见了书就头疼,把书全都扔在一旁,上面落了灰都全然不顾,你说她这不是病了,又是什么?”
沈晖对沈清薇读书方面,倒是没有强求的,只笑着道:“这倒无妨,她功课好,落下这几天也不打紧,女孩子家的,只要识字,将来不做个睁眼瞎就好了,如今她又上了女学,若是太过拔尖了也未尝是件好事。”
沈清薇天纵奇才,不管对什么东西都是过目不忘,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去年年末,女学的琅嬛书院与男子的玉山书院打擂台,她竟然赢了那年年都得魁首的程国公燕世子。
要知道当时的沈清薇在别人眼中不过只是一个刚进女学的新人,半大的孩童。
而燕世子却早已经是京中远近为名的才子。
后来这燕世子视此为平生的奇耻大辱,高中状元之后发誓今生再不下棋。
沈清薇觉得自己特别无辜,明明是胜利的赢家,却好像逼着人家自宫了一样。
当然更郁闷的是沈晖,他和燕世子的父亲程国公同朝为官,为了这事情几次受到程国公的冷嘲热讽。
可是沈晖疼爱女儿,自然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自己的闺女,但他从那时候开始,已经觉得,沈清薇太聪明,未必就是一件好事儿。
“那怎么行呢,薇薇从小聪明过人,资质绝佳,若是不好好培养,将来泯然众人,怎么对得起她呢?若是泯然众人,薇薇又如何能觅得佳婿,琴瑟和谐,一生幸福呢?”
谢氏还沉醉在自己的担忧和忧伤之中,完全没有领悟沈晖的心情。
沈晖只郁闷的看了一眼和自己同床共枕几十年的发妻,清了清嗓子,咽下了一句真心话:你若是有薇薇一半聪明,我决计也是不敢娶你的,谁说男人就喜欢聪明的女子了?
不过沈清薇一直住在别院不回卫国公府,这也不是办法,如今谢氏身为世子夫人,掌控卫国公府的中馈,这几日在别院陪着沈清薇,已经耽误了不少事情下来了。
沈晖想了想,觉得既然姐妹们来相劝都不顶用了,那么不妨找个弟兄来,说不定能有不同的效果。
所以第二日,沈清薇的表哥谢玉又被谢氏给请了过来。
这大夏天的,坐在马车里跑上三四十里的路,自然不是舒坦事情。
谢玉才下了马车,只命小丫鬟们赶紧拿了他随身携带的干净衣服,到别院的客房给换了下来,就只差先焚香沐浴更衣了。
这到不是因为他自己有洁癖,而是每次见到这个比自己小了三岁的表妹时,谢玉就忍不住对自己挑剔了起来,实在是因为这个表妹本身就是一个极挑剔的人。
谢玉换了衣服,坐在厅了喝了一碗绿豆汤,等身上的暑气都散尽了,才开口问沈清薇身边的丫鬟:“良辰,你家姑娘这几日都看什么书呢?”
谢玉每每和沈清薇切磋功课,都是一败涂地,所以已经养成了这知己知彼的毛病,见沈清薇之前,势必得问一下她今日看了哪一本书,若是正巧带着,便偷偷的瞄几眼,若是没带,赶紧找个书房找找看才好。
“姑娘这半个月来都不曾看书。”
谢玉一惊,又问道:“那你们姑娘这半个月都做了些什么?抚琴?练字?还是爱上了什么别的新玩意儿?”
良辰想了想,一本正经道:“姑娘这半个月潜心研究了两件事,如今已是造诣非凡了。”
谢玉心里咯噔一下,不论是哪一件,一会儿她若想起来和自己切磋一番,岂不是要招架不住,脸上便又有了些尴尬之色,拧眉问:“哪两件?你快快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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