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舜华眼睛一亮。
她没有立刻上前,而是跟程咏絮打招呼:“永旭哥哥!”
程咏絮闻言回过头来,见颜舜华和沈云初一块来了,脸上露出笑容:“晚晚过来了?你们先生有客人。”
她拍拍大狗的脑袋,“这是贪狼,我小时候捡的。
别看长得吓人,其实可乖了。
年后我舅舅那边地龙翻身,埋了不少人,把贪狼带去搜查。
舅舅太忙,一直没得空送回来。”
大狗被程咏絮一安抚,乖顺地蹲坐在那。
颜舜华得了程咏絮示意,上前摸了摸大狗的毛毛——又顺又滑!
颜舜华说:“它真可爱!
还能救人,真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
贪狼听了颜舜华的话,伸出舌头舔了舔颜舜华的手掌。
沈云初的心登时提了起来。
程咏絮看在眼里,说道:“贪狼很喜欢晚晚。”
不仅让颜舜华摸它,还主动舔颜舜华!
贪狼的舌头都快比颜舜华的手掌要大了,颜舜华却一点都不怕。
她兴致勃勃地说:“永旭哥哥,它的牙齿真尖,白亮白亮的,看着好像经常用骨头磨牙。
它是不是狼啊?”
程咏絮面色古怪:“舅舅说有一半是。”
颜舜华明白了,这是“混血儿”
。
就像马和驴可以生下骡子一样,狼和犬能杂交也很正常。
颜舜华眼睛亮晶晶:“好漂亮好厉害啊。”
贪狼顿时站了起来,尾巴直直竖起,向颜舜华炫耀它漂亮的皮毛和高大英武的身姿。
程咏絮笑了:“晚晚,看来贪狼它真的特别喜欢你。”
此时屋门开了,一名文士从屋内走出来,年约四十七八岁,留着美须,剑眉星目,瞧得出年轻时也是个相当俊逸的。
颜舜华一眼望去,差点没认出来。
等她看仔细了,才确认这文士是骆宜修,东华郡王身边的第一谋士,也是当朝大儒。
别看骆宜修年纪比程应星小,名气可比程应星要大得多,朝中不少人都是他提拔上去的。
骆宜修看不惯顾成晁,没少指着顾成晁骂,顾成晁气怒不已,暗中让魏公明弄走骆宜修。
魏公明恨骆宜修提议削他权,下了狠手。
当时朝局糜乱,百官惶惶,魏公明独得顾成晁信重。
纵然骆宜修足智多谋,也摸不清阉人的腌臜手段,竟被魏公明联合几个朝臣诬陷下狱。
她几番奔走,还逼得薛璇玑与自己联手,才将骆宜修从魏公明手底下救出来。
临去前,骆宜修仰天长叹:“我一贯对你多有不满,不想今日竟蒙你所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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