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
我明白你的苦衷。
我并没有说非要把他从你这里带走啊?我的意思是,我们应该公共担负起今后两年内他授业任务。
毕竟到了那个时候,按照约定,卡桑就会来带他走。
我们想留都留不住。
还不如趁此机会赶紧把我们所有的东西统统传授给他。”
酒馆老板的建议显然和对黑袍人的胃口。
不过,他很快又想到另外一个问题:“那么,艾尔蒙德的抚养费用,是不是也该由你来承担。
你也知道,这些年我一直都在……”
“哎!
这可不是我能帮你的了。
你只有董国平和比尔两个孩子,可我呢?你为我想过没有?我可是有整整五个孩子啊!
还有几十岁的老婆八十岁的老母九十岁的岳父九十五岁的。”
“得!
得!
得!
你少来。”
黑袍人不耐烦地打断了酒馆老板的诉苦,正色道:“说正经的,坎森,你以前是一名战士。
我可不想你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教给董国平。”
“什么?我的东西乱七八糟?你竟敢看不起我?告诉你斯科普,说到底你不过就是一个贼而已,有什么了不起?”
酒馆老板火气上来了。
“错!
我不是贼。
而是一名窃者!”
黑袍人纠正着朋友的语误。
“窃个屁,明明就是贼!”
“我和你说了多少遍?那是粗人的说法,窃者不是贼。
两者之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黑袍人愤愤不平地反驳。
“说一千道一万,还是一个字——贼!”
“窃者!”
“贼!”
“尼玛……”
两人的争执持续了许久,半天后黑袍人才满面通红地坐下来,郁闷地喝着自己杯子里所剩不多的酒。
而酒馆老板则像一只发情的斗鸡一般,红着眼睛气乎乎地盯着黑袍人看起来似乎是很惬意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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