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了住的地方,工作也找了,钱也够,家里边各种狗狗的用品全都置备齐全了,她也有时间照顾,那么,也该把狗接回到自己身边来了。
傅胭下了飞机之后,直接去了季思家里。
狼狼都有好多天没有见过傅胭了,现在一见到,乌溜溜的眼睛顿时跟个大灯泡似的亮了起来,一边汪汪叫唤着,一边撒了欢似的往她身上扑。
傅胭连忙将狼狼抱到怀里,轻拍着它的身体哄着,“宝宝乖,宝宝乖。”
“汪!”
傅胭自打将狼狼送走之后,心里也是常常惦记着,在她的心目中,这个既可爱又善解人意的小东西已经不仅仅是一只宠物那么简单了,它更像是她的孩子和朋友。
狼狼眼睛湿润的看着她,耳朵一动一动的,煞是可爱。
傅胭的心都被它给萌化了,“狼狼乖,妈妈今天带你回家,回家吃肉去。”
狼狼用爪子拍了拍她的手,“汪!”
季思拄着下巴看着眼前这‘母子俩’,“我说胭胭,你儿子在我家的这段时间,可是天天吃香喝辣的,狗粮是吃都不吃的,比我都挑食,本人在此郑重的发誓,我绝对没有虐待它哦。”
季思这段时间算是领教了,这小狼狼很乖很可爱很暖心,但也是真的挑嘴。
狗粮不吃也就算了,做的不香的肉不吃,做的不好看的肉不吃,做的难吃的肉不吃,不是纯净水不喝,不是纯牛奶不喝……
季思偷偷拿自己烧的凉白开和羊奶测试过,果然这小狗儿鼻子一皱,掉头就走了。
傅胭抱着狼狼,说,“这孩子得富养,而且这萨摩犬天生就娇贵,没办法。”
季思心想你得了吧,这全世界萨摩犬多的是,人家一点都不娇贵,什么都吃。
等收拾好了狼狼的东西,傅胭亲自下厨做了几道菜,和季思一起吃了顿早午饭,吃完之后,两个好朋友又肩并肩的躺在床上聊了会天,眯了个午觉。
等到离登机时间还有四十分钟的时候,傅胭这才和季思道了别,往s市赶回。
*
周一早上五点多钟,傅胭换了身清爽的运动服,带着狼狼一起出去晨练。
早上的空气很清新,依稀还能闻见青草混合着露珠的味道,这小区附近的绿化做的还算不错,青树绿草,能见度高。
狼狼和其他狗最大的区别,就是它很懒,别的狗都喜欢在外面撒开欢的玩,可它却只喜欢懒洋洋的趴在窝里睡觉,不爱动弹。
傅胭无奈的看着正趴在她面前耍赖不肯站起来走的狼狼,“儿子,你这样可不行,听话,站起来走两米。”
狼狼软绵绵的抬起脑袋,可怜兮兮的张开嘴,“呜……”
傅胭当下就心软了,“那好吧,明天再练。”
几分钟之后,出来晨练的人们就看到这样一副景象:一个年轻的女人怀里抱着一只不小的狗,步履轻快的沿路跑着步,神情轻松,呼吸顺畅。
傅胭只当自己是负重跑步了,这么一想,浑身反倒还来劲了。
晨练完回家的途中,傅胭牵着狼狼,一人一狗和谐的走着。
走着走着,突然就不和谐了。
段衡穿着一身休闲的服装,手里拎着豆浆油条和馅饼,他看到她,很自然的打了个招呼,“早。”
这回的相遇和段衡确实没有半点关系,两个人是真的偶遇了。
但傅胭被他的花招唬过好几次,早就对他的清白没有什么信任度了。
“难道你在跟踪我?”
傅胭直截了当的就问了他。
段衡完全是照实回答的,“跟过,但现在不是。”
“那你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争斗,有争斗的地方就要分个一二三。头名状元,第二榜眼,老三探花。第一整天被人惦记,第二整天惦记第一,林轩表示,第三挺好的,不仅逍遥,没事还能探探花。...
拥抱黑夜,等待黎明,末世当前,除了肆虐的丧尸,还有被无限放大的人性。人,可能比面前这些丧尸还要可怕...
我有一座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当其它人向往都市的繁华喧嚣时,他却选择回归荒废多年的孤岛老家当其它人感叹近海无渔,生活难以为继时。他每次出海都满载而归,赚钱比捡钱都容易看渔家子弟出身的庄海洋,...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
我穿越了。穿越到了兽灾爆发十年后的陌生世界里。秩序崩坏,人类苟延残喘。人人都说异兽最可怕,但在林凡看来,活着的幸存者更加可怕。林凡我不服,给我肝,给我加点,我要打造文明世界。他要成为这群人类心中的光,让他们看到阳光,就会想起他林凡。...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