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得你有这个心。
今日天都王不太一样啊,平日里未见你对女色有何用心,更未曾对这男女眉来眼去之事有所用心。”
野利遇乞听那李元昊话中有话,慌忙跪地:“大王此言差矣,为帝王分忧,乃臣子本分。
看大王颜色行事,也是理所应当。
这没藏氏,来我天都王府上也有些时日,但因臣日里繁忙,冷淡了她。
且臣年事渐高,有些事难免力不从心。
这女人,原本娇花,何必放在臣这里待其枯萎呢?”
李元昊原本亦是好色之人,尤其对那没藏氏已是食髓知味,欲罢不能。
听得野利遇乞建议,心下已是一动,再经其唇焦舌干一番劝说,便是点头称好。
李元昊亦有考虑,原本与没藏氏就是暗度陈仓,愧于臣子。
不若今日顺水推舟,允了此事,也成全了与没藏氏的一桩好事。
当下便也半推半就,与野利遇乞约了送没藏氏的时间,并且许了些许实惠,别了野利兄弟,满心欢喜地出了天都王府。
野利遇乞自李元昊允下纳没藏氏一事之后,便将一颗心放到了肚子里。
这女人许了大王自是能保野利一门平安,否则,这帝王相中了臣子的姨娘,不论是巧取还是豪夺,都失了和气。
没藏氏那边,野利遇乞寻了个日子,大清早便去了北笙的大小姐府邸。
自打那“香玉阁”
别院出事以后,没藏氏便暂居北笙府邸,在院落的东南角,北笙当初修了一处小墅,用以读书之用,没藏氏来了以后,北笙便遣人将小墅整理了一番,倒是比那“香玉阁”
别院更为雅致。
夏日炎炎,没藏氏正临窗照镜,野利遇乞远远望去,倒是觉得这女子颇有几番姿色。
但是确也提不起那一颗温热的心。
在他看来,不若与兄弟们马上论武,喝酒吃肉来的痛快,这女人家不是莺莺燕燕,就是凄凄切切,理她时她恃宠而骄,不理她时她又战战兢兢,实在是无趣得很。
他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将军了,当年那一腔热情,许了一个女子之后,好似再也没有能力再去谈及感情,谈及爱和生活了。
他漫长的岁月里,更多的是冰冷的盔甲,令人胆寒的刀剑,还有战场厮杀的尔虞我诈。
这么美好的皮囊,赠予一个懂得欣赏她的人,倒也不错。
这么想着,野利遇乞心中枷锁也解开了。
入了小墅,上了层楼,那没藏氏依旧临窗。
见了野利遇乞进门,甚是意外,连忙欠身,上前行了个礼,叫了一声“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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