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笔。”
楚云亭不假思索地说着:“如果有灵笔更好。”
“原来如此,那你来这里倒是最合适不过了。”
这商人指着指满院里的宠兽,说:“我这里有青雀、云鸽、啄木神鸟,你可以好好看看。”
“嗯?”
楚云亭一怔,他要买的明明是画笔,与这些宠兽何关?
几乎便在这时,仿佛看出楚云亭的疑惑,那中年女子帮腔说:“这位秀才公子,灵笔分为两类,一种是先天灵笔,一种是自制灵笔,所谓的先天灵笔,便是直接拥有灵蕴的神笔,诞生于天地之间,相对罕见,而自制灵笔,便是自己动用特殊材质进行凝练的灵笔。”
“而这些青雀、云鸽身上有着最适合凝成画境的羽毛,适合作笔杆之用。”
中年女人解释下来,眼神看向楚云亭,更是如同看向羊牯一般,眼神如同霍霍的磨刀石一般,晶莹闪亮。
对于她们来说,这是那些贵族家族的最基础知识,而刚才楚云亭居然什么都不懂的样子,简直就是上天给她派来最好的羔羊,可以随意宰杀。
听到这里,楚云亭这才恍然。
鸟本身有着灵性,很多人养着宠兽,日久天长后彼此之间产生灵犀,这样用鸟羽来制成的笔,便有着一丝灵性,更可以让鸟的精血凝出,可以酝酿笔力,这样一来,反而能制出最适合自己的画笔来。
一时间,他不由向着那些鸟望去。
只是便在这时,那商人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他名为王守唤,眼力极为尖锐,早就看出楚云亭没什么钱,而且看楚云亭的衣服,应该只是刚过秀才试的学子,榨不出太多的油水来。
结果楚云亭连自制灵笔与先天灵笔的基本常识都不懂,更说明楚云亭是寒门子弟,没有后盾。
若不是看在最近都没什么客人的份上,他甚至都懒得招待楚云亭了。
“啾啾……”
便在这时,感知到楚云亭的举动,刚才那红鸟忽然向楚云亭再一次叫着,只是这时,它不仅是身体倒飞,甚至在整个笼子里来回旋转,仿佛如同鸟中精灵,而整个身体仿佛披上了一层云霞一般。
一时间,楚云亭不由凝出神魂,仔细观察。
只这样一观察,他不由心下满是震惊。
因为他敏锐地感知到,这红鸟体内,仿佛有一种霸道而能让百鸟朝拜般的气息,只是因为这红鸟尚幼,所以这种气息还不明显。
这种气息,类似于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气息一般。
像极了传闻里的凤凰后裔——鸾鸟!
传闻里,仙界有着凤凰,长生不死,哪怕再重的伤,遇火也能重生,而其在人界留下了一些后代,名为鸾鸟,虽然没有那种长生不死的能力,但却拥有一种独特的慧眼,能寻找藏在深山地穴里的神玉。
一旦得到这种鸾鸟,带着它前往名山古迹,绝对能找到让人匪夷所思的财富!
而眼前这红鸟,仿佛有那么一丝鸾鸟的气息来。
楚云亭不由动了想要得到这红鸟的意愿。
当下他不由指着这红鸟问道:“这红鸟怎么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
养了自己十几年的父母,居然不是亲生的,而这一天,亲生父亲带着亿万家产来接自己...
一向运气不太好的南曲穿书了。没关系,穿书她认了,穿进逃生游戏里她也认了。可这摆脱不掉的嘤嘤怪设定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当猛鬼忽然出现,吓得众人惊慌失措时,南曲撸起袖子冷笑丑东西,连老娘都敢吓唬,吃...
这大中小三千世界,九州七域四海二岛一境,凡人修士几十亿,谁人不想成仙时闲我时家老祖宗并上一干子孙怒视时闲我修还不成吗就是脸有点疼。修仙这条路,一旦踏上就是不归途。本文无男主,走天才升...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
张楠穿到刚看过的一个一本书里,男主男配各个都是顶级男神配置,可惜张楠穿的不是女主而是第一女配,关键是这部书不走寻常路,想想剧情,张楠觉得也许她需要提前给自己上柱香,这是药丸的节奏啊,渐渐的张楠总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