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齐家!”
郑升忽然脑海里顿生这句,“一家不养,何以平天下?”
挑着胆子,脚下生风,越发轻松,就到了闹市,停在路边,大段的人群如同连绵不断的线,一条奔流不绝的河,郑升就站在当中,拦腰开始了叫卖。
川流不息的人群,车水马龙的人群,口干舌燥的人群,浑身油亮的人群,汗如雨下的人群。
“好热啊!”
毒辣的阳光像是一块铁,无处不在地压在人身上,一堆人纷纷开始埋怨。
叫苦不迭后,就是一齐朝着郑升的这个小摊位涌来。
有了上两次的经验,这回郑升学精了,吃一堑长一智。
他这次就没有弄多,或者带着火炉来。
只是一锅炉,但量是他计算好的,绝对足够,是刚好与碗的数目相对的。
“卖凉茶了!”
为了吸引更多的的顾客,郑升清清嗓子,就是一声叫唤,所有不在意的,漫不经心地游走的路人也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就是所谓的造势。”
郑升心里暗暗考量道。
“什么叫造势呢?就是要将整个市场,所有潜在的用户全部挖掘出来。
不是要他们购买,而是要他们知道凉茶的存在。
让他们产生买的可能,不一定要一次性挣到钱,可以细水长流,以后慢慢地从他们手里挣钱。”
郑升经过长时间的深思熟虑,得到了这个结论。
其实,这就是广告,宣传的作用罢了。
又是红红火火,热闹非凡的一天,片刻功夫,就是凉茶兜售一空。
一个个喝剩的碗,用了的碗就随意地丢弃在另一个箩筐里,看上去很是杂乱。
郑升伸手准备整理,将其摆正,码成一摞摞。
就在他清理碗具的时候,一只手伸了过来。
这是一只干枯的手,像是几十年的老树枝,皮贴在骨头上,没有一丁肉。
郑升抬头,就看见一张无比清楚的脸,满是褶子,又十分可爱,给人童心纯真的感觉。
“老伯!”
郑升不由地叫出声来,他显得很是诧异。
老伯却咧嘴,像一个顽皮的孩子咯咯地笑了起来:“咯咯,大哥哥,我来帮你忙,我不是一个吃干饭的人!”
说着,他嘟了嘟嘴,将嘴巴撅到一边。
郑升心里闪过一抹喜悦,眼神波光粼粼,他有些感动,但擦了擦眼角,也就没有落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
郑升心里道,随即就让老伯开始整理碗。
老伯笨手笨脚,但他很有耐心,似乎是习惯的缘故,可能与他的职业经历有关。
习惯成自然,过去的经历深入骨髓,就使得他非常有耐心,慢慢吞吞地,不疾不徐。
这与他那颗童心,淘气躁动的心不符。
郑升觉得一丝怪异,但也没问什么,问也问不出来什么。
老伯就像是堆积木,搭房子一样,开始一个个地将碗给叠起,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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