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城,据说是三国时期就一直存在的古城,地方偏僻,民风愚昧。
在这里,读完义务教育就算是博士教授了,更多的都是些刀耕火种的农民。
菜贩郑升就是里头的一员,他念过几年书,也看过不少电影,自然见识比较多广。
郑升已经二十八岁了,按理说该结婚的年龄,他长得不差,但就是性格太温和了,是个憨厚的人,俗称老实人。
老实人刨你家祖坟是自然不可能发生的,所以,那些衣着靓丽,打扮妩媚的女孩,就没有一个肯给郑升接盘。
这日,像往常一样,郑升前去大街上卖菜,他家里自己耕种的蔬菜瓜果,很是健康,味道不错。
“卖土豆了!
卖西红柿了!”
郑升吆喝着,却没有几个人光顾。
卖菜的实在太多了,这条街上挤满了菜贩与农夫。
街道旁边,一个老乞丐在不断地喘气,似乎年纪大了,体弱多病,就要病死的模样。
郑升看见了他,一如既往地走过去,手里拿着两个西红柿,递给了他,微笑着说道:“老伯,吃个西红柿吧,很新鲜,刚摘的。”
老乞丐见是郑升,顿时老脸笑开了花,脸上的褶子挤在一起,看上去,像是一个蔫了的西红柿。
满是皱纹的他,接过西红柿,就一口一口地啃了起来,一口咬下去,那西红柿汁水就飞溅出几滴,流得嘴角都是。
郑升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巾,递给老乞丐,温和地道:“擦擦嘴,老伯。”
老乞丐却摇头,自己用肮脏的袖口给擦了嘴巴,不敢再多要郑升东西。
老乞丐还左抓右挠,把身上破烂衣服翻了个遍,像是要掏出来几张纸币,但找了半天,就是没有掏出来。
郑升缓和地笑了笑:“老伯,我每天都送你,就是免费的,不用给钱的。
反正我也卖不掉。”
老乞丐却执意要掏钱,忽然,他眼睛一睁,手整个停住,像是摸到了什么,整个人都愣住了。
随后,慢慢地将插在衣服里的手给拿了出来,是一只脏兮兮的干枯手,手里头握着一片像是电池一样的东西。
老乞丐声音含糊不清地对郑升说:“这个,这个,是,是有用的,有用的。”
随即,他就将这个电池一样的东西交到了郑升手里,抓过郑升的手,递了上来。
郑升一见,有些摸不着头脑,他眯着眼,望了望手掌心里的那电池一般模样的物什,摩挲一会儿,感觉很是精致。
脑海内记忆一下子涌出来,他好像回忆起老乞丐是从三国城外头来的,是逃荒的难民,一直就住在街头,风餐露宿。
“我记得老伯好像是脑子不清楚的,不记得自己是谁了,这应该是他一直保留的东西吧。”
郑升想道,随即握着手心的这颗电池,就放进了口袋,收了回去。
“老伯,谢谢你。”
郑升微笑着说道。
随后,他又回到自己的摊位,开始卖菜。
今天又是一个生意很差的日子,几乎就没卖掉几棵菜,自己看了看挣到的钱,才二十块。
数了数那些硬币,以及皱巴巴的一元钞票,郑升就挑着担子准备回家。
三国城其实应该挺大的,至少他家距离这菜市场就要走个一小时。
头顶阳光正盛,郑升感觉浑身湿漉漉的,衣服全被汗水打湿,贴在身上。
到了家里,门口,站着一个人,身强体壮,穿着白色背心,剃着平头。
郑升一见到他,就兴奋地喊道:“牛斗!”
“郑升,你回来了!
咱俩一起吃饭去,哥赚到钱了!
一个古董商人,他看到我家里的那个瓷碗,说是古董,花了三千买走了,现在,我有钱了,一起去吃饭!”
牛斗嗓门很大,是个粗人,但为人爽朗,讲义气,是郑升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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