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遥遥的小脸一天要变八百遍,谢三仍捉摸不透这规律。
他收好东西,去大石头上把程遥遥的鞋子拿回来,阳光热烈,已经晒干了。
谢三把鞋子摆在程遥遥脚边,白生生脚丫立刻踩下来,差一点踩到谢三的手指头。
她浑身肌肤柔嫩如绸缎,脚跟也是滑腻柔软,蹭过手背顶点肌肤就摩擦出火花,半晌灼热。
这回过溪,程遥遥小心谨慎,脚丫先慢慢探入水里,踩在鹅卵石上落实站定,再伸入另只脚。
溪水欢快地冲刷过来,盯着水面会让人产生随着水波逐流的错觉,跟着摇晃。
程遥遥抓着谢三的柴刀柄,小心翼翼过了溪,这一次没有被蛇咬,也没有滑倒,平安上岸了。
这一番小马过河令程遥遥信心大增,还扬言明天要自己过溪。
谢三默默不语,那小溪水才没过脚踝,听程遥遥的语气倒像要跨鸭绿江。
从大豆地回村的路真的很远,来的时候还好,回去的路就变得很漫长很漫长。
何况程遥遥今天认真干活儿了,昨天酸痛的肌肉没得到休息,又被强行用过头,累得要散架。
程遥遥越走越慢,到后来简直是拖着步子在走。
谢三背着全部东西,放慢脚步迁就她,程遥遥还是哼哼唧唧的“我走不动了。”
程遥遥又道“我想坐自行车。”
这就是无理取闹了。
谢三沉默片刻,解下腰上的绳子递给她“我拖着你走。”
“我又不是狗”
程遥遥气鼓鼓的。
片刻后,程遥遥拖着绳子,浑身重量挂在谢三身上。
谢三牵着绳子,迎着夕阳,恍惚觉得自己在溜一只小动物。
仍是走到接近村口处,谢三就收了绳子,跟程遥遥分开走。
他还要去后山打一捆柴,程遥遥拎着杨梅和樱桃自己回家。
傍晚时分,家家户户的女人们都忙活起来,蹲在门口淘米洗菜。
甜水村别的没有,青菜最多,豆角苦瓜丝瓜和菌子,放在木盆里用水搓一搓就能下锅。
女人们一边摘菜,一边热火朝天讲八卦,话题中心的人物正是程遥遥。
城里来的那个漂亮得出奇的大小姐,眼睛长在头顶上,连村支书家的儿子都看不上眼,昨儿却坐着地主家狗崽子的自行车回来
“那女知青的手,还搂着谢三的腰呢,真的”
村里有名的懒婆娘张爱花坐在村口,说得唾沫横飞,有鼻子有眼。
林旺家摘着豆角,道“你说得有鼻子有眼,跟你见着了似的。”
张爱花信誓旦旦“那可不我男人昨儿下工的时候在田里瞧见的其他人也瞧见了,村里都传开了又不是我一个人说的”
金妮儿听不下去,道“那程知青不会干活儿,大队长才让她跟谢三去种大豆的。”
一个女人道“嗨,那些知青昨儿不是找大队长闹了吗那程知青要是自己不愿意,今儿哪能又跟去”
今天早上,程遥遥跟谢三一起走的,村里人可都看见了。
金妮儿不说话了。
林旺家的奇怪道“一个城里姑娘咋看得上地主家狗崽子啊她是不是不知道谢三的成分”
“这可说不定。
谢三前阵子跟施工队出去干活了,那群知青才来,不知道也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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