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他再问什么我也不想说,或许还会恼羞成怒地给他两巴掌。
而他明智地选择了闭嘴,乞乞柯夫就是有这个本事。
我们沿着彩砖砌成的小路向下走,走出了小镇的中心,越临近边缘,那童话般的城镇也仿佛肥皂泡一般逐次破碎。
当棕黑色的土地踏在我脚下,久违的畅快,我一笑,滑下一处长满荒草的土坡。
“当心点,乞乞柯夫。”
我道,“这里可不是镇中心,随时都有宰割老人与小孩的恶犯……”
就在这时,一个杂种朝乞乞柯夫扑过来,老头子惊叫一声“撒旦啊!”
。
我揪住那杂种的狗头,刀背横劈他的脖颈,一脚将其踩到地下!
“该死的狗东西!”
我啐了一口,把金发扯下,“瞪大你的狗眼看看,我是谁?”
那杂种一身破烂的黑袍,颧骨高耸,脸色苍白,眼圈被黑煤灰涂得烟熏一般,板寸头被剃出好几道花纹。
他看到我的红发,瘦削的脸顿时吓得惨无人色,尖声道,“他妈的,莱蒙·骨刺,是你?!
你戴着那顶假发看上去就像个营养不良的病痨鬼。”
我踢了他一脚,“是啊,不会比你这杂种过得更舒坦了。
两年了,我要你们负责看管的人死了没有?”
“没死。”
那人道,“没死,但也差不多了。”
“那可太好了,我最喜欢折磨吊着一口气的家伙,让他欲罢不能。”
我说,“带我去见他,敢耍花样,我捣烂你们的脑浆涂面包。”
两年前,花牌镇还是个充斥着犯罪与交易的无名小镇,“鼹鼠”
的名字曾令所有人闻风丧胆。
毒_药、暴力、性,以及诅咒,没有什么恶心的交易是这个镇子里没有的,而“鼹鼠”
就是控制着这一切的组织。
每个组织成员——也就是其他人口中的“鼹鼠鬼”
,统一穿着漆黑的过膝斗篷,脸上抹着劣质的白_粉,用黑煤灰勾勒出两只黑眼圈,头发剪成板寸,剃出图案。
自从弑君者重筑了小镇,鼹鼠的气焰自然得到了打压,从原本的地头蛇变为鬼鬼祟祟的强盗帮,地位一落千丈。
但他们的窝点位置依然没有变。
鼹鼠的人带我和乞乞柯夫来到一个粉红色的店铺前,里面挂着皮鞭、口塞、蜡烛、蒙眼布、贞_操带等各种乱七八糟的道具。
我吹着口哨,随手拿起一条狗链端详,老板娘冲我抛了个媚眼,“你可真有眼光。
用这个把你的人拴住,她一定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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