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行业里的邀歌啊,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啊,那是人情往来,类似于周杰轮给蔡依淋写歌这种。
第二种啊,那则是商务邀约,类似于周舟专里的《车底》。
前者,在邀歌的过程中是不会产生其他的费用的,而后者嘛,除了常规的词曲抽成外,一般情况下还会给予作者一定的‘买断费’。
之所以给‘买断费’打上引号,那是因为这笔费用其实并不是用来买断歌曲的所有版权的,而是购买歌曲的自由唱作权的。
如果不付‘买断费’,那歌曲创作者就有权指定邀歌公司的某一个艺人来演唱,可如果付了后,那邀歌公司便可以随便指派艺人去创作。
当然了,这笔钱其实并没有多少,只是邀歌公司和应邀作者以正式的合同把未来可能存在的各种扯皮抢先掐死在萌芽之中。
所以,在博德曼尚未买断歌曲的情况下,他们若想留下《爱笑的眼睛》……
“我觉得这个思路没问题。”
博德曼的总经理一锤定音,道:“去和周舟谈吧,动作要快!”
“最迟在夏天之前我们要推出一个新人!”
“我们不能让王沁凌的热度就这样白白散去!”
“我们更不能成为圈中笑柄!”
当圈子里的其他人都知道博德曼收了周舟的歌后,随着王沁凌的大火,他们若是没反应,那是一定会被同行当成猪哔的。
而如果在没反应的情况下还把歌给弄丢了?
那他们用脚趾头想也会知道,自己会遭到他人的耻笑。
虽然这种耻笑不会放在明面上,但暗戳戳的骂其实才更侮辱人对吧?
所以,这种事情,能避免,就避免。
更别说……
谁特码的不想挣钱啊!
而就在博德曼想要上进,蹭一波周舟捧人的热度时。
福茂那边,创始人张人凤和张耕宇则陷入了痛苦之中。
九二年,为了展的需要,他们接受了宝丽金的收购要约,向宝丽金出售了公司百分之六十的股份,于是乎,从那天开始,福茂就成了宝丽金旗下的一员。
九八年,加麻大的败家子西格拉姆集团的小布朗夫曼为了实现自己的娱乐梦,操控着掌控了环球影业的米国音乐公司对宝丽金实施了收购,并将公司改名为环球音乐,所以,自那年起,福茂唱片便又成了环球的子厂牌。
由于当初卖身乃是迫于无奈,因此,当福茂的上层管理越来越多后,张人凤和张耕宇便想掏钱赎身,让福茂重回独立身份。
前期的商谈都很理想,环球答应了他们的赎身请求,但具体的细则却没有完全敲定,因为环球想在福茂离开的同时继续保留福茂已有歌手的唱片行权。
期限,则为三年。
也就是说,如果福茂答应的话。
未来,所有已出道歌手的新片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到四十都将归环球所有。
而这,则是福茂接受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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