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帝王执政。
使得赵国的人被分为四个等级。
第一等的自然是皇族,第二等是贵族,第三等是平民,第四等就是奴隶。
这种分级制度可不是一层压一层模式。
而是彼此之间都不认识。
也完全没有任何联系。
只是享受的社会阶层有所偏差,上下级之间并不相互交流。
比如说,皇族的某个人在街头杀人。
这种事地方警察是无权过问的。
赵国有一个专门管理皇族的机构也就是《宗人府》。
必须要这种事上报给他们。
这是一个流程。
不过因为皇族的身份杀人偿命的你就不用想了最多也就赔点钱。
反正皇族也不差钱。
这种事最终也只会不了了之。
虽然世道是这样,但是不代表赵国的法律就松散。
正相反他们政法严明,明察秋毫。
对于官员贪腐尤其是最抵触的。
一经现,数量巨大者直接诛九族。
所得到的钱财全数收入国库。
可以说,在这里贪腐那绝对是相当作死的行为。
然而巨大的利益足以让有些人忽视掉这些障碍铤而走险。
当然他们也不敢明目张胆的贪财而是换成了另外一种方式。
什么叫贪腐。
你给我钱,求我办事。
不管事成没成,但是钱我收了。
这就叫贪腐。
可是呢,如果是你看上了我的某样东西想我这里高价买入。
这就是正常的金钱交易。
因此就出现一种另类的贪腐模式。
官员的亲戚以这个官员的名义开了某家店,贩卖着一些不值钱的东西。
想求他办事的人呢。
来到这家店里高价买入这店中的某样东西。
并且还添加了某项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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