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永不独行
尽管答应了那个该死的天使。
可实际上,詹姆斯对歌手这职业毫无概念。
自古隔行如隔山,突然让一个曾经的汽修工转行去唱歌,大概只有三流才会这么没逻辑地瞎编。
而且,更让人心烦的一点是,他还没办法光明正大地告诉亲爹和亲哥这件事,总不能对他们说“我不去工作了,天使喊我去唱歌。
“
假如这么说了,老约翰和林德肯定会呵呵他一脸,摩拳擦掌地问“天使吉米,你见过恶魔吗”
然后,给他来一顿巨疼的混合双打。
所以,他只好每天假装对爸爸和哥哥说去修车厂当学徒工。
可实际上,在走出家门后,他就孤单地四处找能唱歌的地方,以及能通过唱歌赚钱的工作。
在无所事事了三天,又想放弃的时候
一张乱贴在窗户上的小广告突然被风吹落到了他的脚下。
这就像是命运的关键转折点儿。
后来,詹姆斯非常怀疑是某个天使的杰作。
但在当时,他压根没想那么多,条件反射地就捡起了那张薄薄的纸,也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上面写着诚招乐队主唱。
感谢英格兰普及的基础教育。
半文盲的詹姆斯好歹认识这几个简单的单词,但问题是,应聘一名乐队主唱一般需要什么条件
基于不懂就问的原则。
他四处张望了一下,随手拉了一个起来很懂的路人打听起来“嗨,兄弟,你觉得怎么才能当个乐队主唱”
这个后来在他记忆里已经面容模糊的路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给出了一个相当绝妙讽刺的回答“长得好,能装逼,会唱歌,什么乐器都不会,又不想一个人傻逼地站在舞台上。”
詹姆斯欣然大喜“太好了,我每一条都符合,这不正是给我准备的活儿吗”
然后,他就愉快地跑去应聘了。
那名随口乱说的路人事后很可能以为遇到了一个疯子,或者好忽悠的傻子。
可詹姆斯其实是在用这种外人难以理解的方式给自己打打气。
现实有时候就像片沼泽地,如果不想黯然沉沦,就要尽可能地让生活变得多姿多彩一点儿,起码不要那么无趣。
曾经碌碌无为的十年时光,也许确实没能提升他多少智慧,但在这十年里,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大概就在于成熟的人生态度了面对艹蛋生活的超高容忍度、永远积极向上的乐观态度,以及日渐加厚的一层层脸皮
接下来就是去面试。
詹姆斯特意去找了找资料,但在互联网还没普及的十年前,再怎么努力翻阅报纸、杂志,也很难找到真正有用的信息,最后,他心大地决定凭天赋上了假如真有那玩意儿的话。
那是一场很简陋,也不怎么正式的面试。
面试官是两个年龄不大、经验也不足的年轻人;面试地点是在一所小学的空教室里,这所学校下午低年级会放假,空下来的教室就可以向外租用,租金很便宜。
詹姆斯起初以为会有很多竞争对手。
可实际上,来面试的只有他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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