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后来詹姆斯发现了一条经久不变的真理,那就是给予行星乐队最大帮助的人,往往不是亲人、不是朋友、不是粉丝,更不是那些挥着钞票的大佬们,而是敌人。
因为从某方面来说,乐队四名成员除了兰斯是个完美主义,并在音乐上有一定的野心外,其他人的进取心其实都不是很强。
詹姆斯最开始的想法,是找个可以养活自己又能唱歌的工作,刚好目前这工作挺合适,于是,皆大欢喜;
鲍德温总念叨着想搞一个好乐队,成为一个好鼓手,可他对什么才算好乐队压根没概念。
现在,出了唱片,也小有名气,好像就挺好的了吧
西奥更是没志气,一路都是混混混。
而且,他现在就已经产生了我出过唱片,我上过电视,我登上了流行之巅,我他妈的这么牛逼了,以后还要干啥的不争气念头了。
所以,在这个时间段里,大家都有点儿精神上的疲软。
简单来说,就是失去了更高的目标和方向,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
如果放任这种情绪下去,哪怕兰斯再能折腾,搞不好他们也就是昙花一现了。
但在这个关键的转折期
敌人出现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好用的兴奋剂。
那感觉比磕了什么药都爽
大家立刻来劲儿了。
什么团结一致啊、同仇敌忾啊。
反正就是又有了奔头
于是,詹姆斯现在面临的情况就是一觉醒来,还没搞清东南西北、身在何处,身边的兄弟们就在兰斯这个混蛋的呼吁下,热血沸腾地准备要和什么人去干起来了。
他还能说什么
肯定是捋起袖子带头冲上去,一起上啊
别误会,不是去群殴谁。
尽管娱乐媒体总喜欢报道他们是利物浦混混帮,调侃他们,说他们混黑没准比搞音乐还有前途。
可大家毕竟是做音乐的文明人,归根到底还是要用音乐上的实力说话。
刚好
由于主唱醒了的缘故,昨晚上还冲在最前线的吉他手一边悄悄地退居二线,一边把快掉线的智商给原封不动地拉回了原位。
其实,待在别人背后挑事,把周围搞得鸡飞狗跳,自己再那么装逼地往旁边一站,若无其事地仿佛出淤泥而不染,这才是优等生兰斯曾经最喜欢的状态。
只可惜自从他混了这支流氓团后,风评一路下跌。
昨晚上更是一时冲动和观众直接对骂,被砸了一身酒,还毁了一件西装,简直是人生当中一大败笔。
如今,又可以把詹姆斯顶前头了。
他立刻卸下重任,恢复冷静地开始充当狗头军师角色“开局不利,先别管那个什么见鬼的迈克垃圾,我们得想办法扭转一下大家对我们糟糕的坏印象。”
“等等”
詹姆斯这时候还有点儿茫然“你们昨天晚上到底都干什么了怎么还糟糕的坏印象”
这一刻有点儿过于安静了。
主要是因为,以往干坏事的人都是詹姆斯,大家偶尔还会假装正经地去谴责一下,嫌他太闹腾什么的。
可现在好了。
昨晚上詹姆斯是倒下、彻底安静了。
但他们自己却站出来,现原形了
可见,物以类聚绝对是有道理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灵气复苏,天地异变。众星颤动,邪魔苏生。这是人类和妖魔同处的星球,邪魔通过仆从操纵人间,来自深渊的怪物潜伏在人的身体内,于阴影的内侧心灵,而外星的来客隐藏在人群中,观测这个疯狂的世界。苏昼,一个普通的学生,因为在旅行途中,遭遇了神秘组织的虚空仪式,因某些意外,拥有了炼化恶魂变强的能力。自此之后,他便四处寻找,狩猎邪魔和罪人的灵魂。对于眼前的任何非人之物,他不介意用最邪恶的手段,也不在乎任何人的看法,无论是伏击,虐杀,陷阱还是突袭,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做出。一切为了变强,一切为了正义。以正义之名,狩猎异类,和遍布全球的普通驱魔人不同,他乃是此世唯一的‘邪神猎手’。PS已有460万字完本精品小说燃钢之魂,可收藏。...
设计成为吸血鬼的血神之后,主角发现,自己不仅拥有了不死的能力,还拥有了比托尼斯塔克更加丰厚的身家!...
前世被束缚的杨雨涵,不止是医术精湛,就是性格也牛轰轰。这世,在这天高任鸟飞的异世,她带着二房三房逆袭而上,直逼大房胆战心惊入赘夫君我家娘子就是好,不但医术了得,而且还能赚钱,又能花钱,最主...
穿越到斗罗世界的齐灵,获得神级选择系统,只需要做出选择,就可以获得神级奖励,轻松变强十万年魂环太差太差,不到一百万年的,就不要拿出来了外附魂骨普通普通,这种东西,我连送人都送不出手神级功法...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