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的先遣部队从联邦出发,英勇无畏的战士们离开时高唱战歌。
直到那个赐予他们鲜花和掌声的地方越来越远,他们高亢的情绪终于恢复到正常。
这次带领队伍的士兵明显体格没有以往的强壮。
因为先遣部队又叫排头兵,是专门深入未知领域探测实际情况的。
脱掉所有的修饰词,他们就是送死的。
呃呃,确实如此。
于是兴奋的情绪一旦消散,三艘飞船的士气以肉眼的速度循序低迷。
“呜呜呜,我并不想死。”
一个鱼族类人崩溃的坐在地上开始嚎啕大哭,仿佛刚刚高举酒杯大放厥词的不是他一样。
“我也是,我一点都不勇敢!
我一点都不高尚!”
“我想回家!”
……
一阵阵嚎啕回荡在飞船的角角落落,但负责指挥的伊山不为所动。
五十多年前,他得意洋洋。
他英勇魁梧,不是被联邦放弃棋子,先遣部队永远都轮不到自己头上。
他们人前对先遣部队高唱赞歌,人后先遣部队就是他们在酒桌上的谈资。
先遣部队是他们口中的废物,是连联邦都觉得是浪费资源的存在。
如今,五十多年过去了,联邦又要重新扩展疆土了。
部队一切都井然有序,甚至这个送别先遣队伍的仪式和送词都和五十多年前一样,唯一不一样的就是船上的人变成了自己。
这个飞船上,配备了最高级的武器,最饱和的物资,不是有多重视他们,而是希望在遇到危险时能多挺一会儿,最好把尽可能多的资料传回联邦。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秦华穿越了,到了强人遍地的洪荒,他却成了一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妖。赶上了鸿钧讲道末班车,人阐两教嫌弃他是妖,西方二圣对他恨之人骨,女蜗娘娘摇头叹息你还是走吧!没奈何,他只好投人截教。他将如何走自己路,寻自己的道,在以后的封神大劫中保住自己的命,保住在意自己和自己在意的人的命,让我们拭目以待。...
原书名大业疯王考古系博士生朱钧穿越大业,成为六皇子。本以为可以就藩当个逍遥小藩王。却没想到,前身是个疯子,还是应天府八害之首!百姓朱钧那厮无耻之尤,乃应天八害之首!兄弟我大哥忠肝义胆,为兄弟两肋插刀!百官朱疯子离经叛道,坏事做尽,让皇室蒙羞!太子吾弟纯善,有赤子之心!敌人朱疯子比蒙元人更凶,比豺狼更狠,乃一生之敌!燕王我幼弟心思单纯,犹如羊羔也!红颜朱疯子,你到底还有几个好妹妹?皇帝我儿忠勇无双,有大帝之姿,这皇帝,你不做也得做!...
云禩穿越了,穿成了九龙夺嫡中注定惨败,最终被圈禁而死的八爷胤禩。天无绝人之路,一睁眼竟然绑定了与世无争悠闲种田空间a,管你九龙夺嫡危机四伏,云禩只想有事种种田,无事喝小酒,78元一斤的白草莓吃到饱...
预收年代文穿成男主的长期饭票,文案直指专栏,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加个收藏呀。人参精霍瑜穿成了一个和她同名不同姓的年代文女反派。反派的妈妈难产死了留下一个嗷嗷待哺的小弟弟,她的爸爸飞快另娶一个继室...
什么?才幻想修仙长生,你就告诉我这特么是末法时代?看完乾坤杂谈的赵云,一脸懵逼。那自己要这逆天机缘有啥用?就是用来修炼到练气圆满吗?且看赵云于末法时代中,在天地异变后一步步崛起。慢热合理家族种田...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