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兵巡听后,心中不禁有些动摇。
就在这时,知府方廉开口了。
他引经据典,依据《大明律》中的规定,阐述了谋杀的罪名和量刑标准。
他指出,如果这四位女子是早有预谋地杀害张仲,那么她们将难逃一死;但如果她们是临时起意,那么量刑时应该酌情考虑。
方廉的话让许兵巡陷入了沉思。
他明白,这起案子并不是简单的杀人案,而是一场关于人性、法律和道德的较量。
他不能草率行事,更不能让无辜的人受到牵连。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许兵巡终于做出了决定。
他宣布,此案将按照《大明律》中的规定进行审理,但考虑到这四位女子是出于自保而被迫杀夫,且张仲本身也有过错,因此将对她们从轻发落。
这个决定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许兵巡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化解了一场可能引发更大风波的危机。
而这场案件,也成为了松江府历史上一段传奇的佳话。
为何方知府与袁推官要为这四人求情?又为何坚信她们是出于无奈而非预谋杀人?让我们揭开这层层迷雾,回到那个令人扑朔迷离的故事。
在湖州乌程县,有一位名叫琼娘的美丽女子,她是张仲的长妻。
她的父亲赵仁,曾是一位退休的县丞,虽然膝下无子,但对琼娘宠爱有加,视若珍宝。
赵仁辛苦积攒的家业虽不算庞大,但在当地也算是有名的大户人家。
然而,随着岁月的流逝,赵仁渐渐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没有子嗣,赵家的香火岂不要断绝?为了延续家族血脉,他决定为琼娘招一个上门女婿。
由于有钱人家的公子大多不愿入赘,赵仁在挑选女婿时可谓是煞费苦心。
最终,他选中了家境贫寒但身具生员身份的张仲,觉得此人将来若能在科举中脱颖而出,定能光大家庭门楣。
可谁知,赵仁这次却是看走了眼。
他本以为招了一个老实巴交、前途无量的女婿,谁知这女婿却是一只披着人皮的狼。
张仲表面老实,实则狡猾残忍,对琼娘及家中其他女眷动辄打骂,让她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随着故事的展开,我们逐渐揭开了这起案件的真相。
原来,这四位女子并非预谋杀人,而是在长期遭受张仲的虐待和凌辱后,出于自保才被迫行凶。
她们在绝望中奋起反抗,结束了这个恶魔般的男人的生命。
方知府与袁推官在了解案情后,深感同情与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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